日前,我县碧林婺剧团传来喜讯,根据浙江省文化旅游厅发【2023】2号文件《2022年全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展演(戏曲)评选结果的通知》,其展演的《大山的儿子》获得金奖,为丽水市唯一获得者。同时,团长黄碧林还受邀参加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举办的全国民营文艺表演改革发展研讨活动,参加研讨发言。浙江省选送1至2台优秀节目参加全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戏曲折子戏舞台展演,其中就有碧林婺剧团选送优秀节目《程婴救孤》。
缙云县碧林婺剧团于1989年在新建镇成立,前身为缙云县婺剧一团,2014年改为缙云县碧林婺剧团。通过几年的努力,剧团从之前不到五十万的设备到现在拥有价值200多万元的设备和道具,现有演职员60余名。该剧团活跃在浙江、江西、福建等地,每年在农村演出场次达600多场,观众人数达到130多万人次。
团长黄碧林,缙云县新建镇七甸村人,中国剧协民间职业剧团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近日,黄碧林团长在浙江省民营文艺院团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中,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
团长黄碧林说:“奔波劳作虽辛苦,换来戏迷们的欢乐很值。我有个梦要登上省级大舞台、国家大舞台。婺剧是中华民族的一大瑰宝,要实现中国梦、幸福梦,就要把这一非遗物质文化传承好,发扬光大。”自创团以来,始终把“以情养人”作为人才保留基础,以“创新”作为吸引人才的措施,以“学习”作为现代新人戏曲人才培养提高的目标,在团中做到各司其职,向人才利用最优化发展。
目前,缙云县碧林婺剧团逐步走向专业正规化的婺剧艺术表演团体。该团在戏剧表演、剧目创作、人才培养、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赢得了广大观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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