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女子坐副驾驶未系安全带,被执勤交警拦下,询问一番后准备罚款5块钱,不料女子反复质问交警,并当场怒扇交警耳光,被刑拘后秒认怂:我错了!
事发当天,张女士和丈夫驾车外出办事,当时张女士坐在副驾驶上,由于疏忽,加上平时没有养成良好习惯,忘记了系安全带。
驾车通过一路段时,恰巧碰到执勤交警,交警发现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张女士没有系安全带,于是将二人拦停下来,并按照规定要求女子出示身份证。
一番询问后,交警表示,鉴于女子未系安全带,需要对她罚款5块钱,就在交警返回警车,准备对女子开具罚款单时,女子突然下车走到警车旁,不依不饶的质问交警,没带身份证犯法吗?没带身份证就不能出门?
张女士情绪越来越激动,很明显是对交警处罚5块钱非常不满,交警晓之以理,但张女士不依不饶,就在两人争吵的时候,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张女士趁交警不注意,突然挥手狠狠地给了交警一个大嘴巴子。
袭击民警可不是小事,张女士的丈夫当时还是比较理智的,他也被妻子的这一举动吓一跳,一看妻子动手,连忙上前阻拦。
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把交警也给打蒙圈了,他也是没想到谁胆这么肥,敢对交警动粗,他非常气愤地推门下车,并死死抓住张女士的手臂,不让其离开。
看到妻子被控制住,张女士丈夫也上前阻止交警,让其先松开手,被控制住的张女士,依然不肯善罢甘休,对交警就是一顿猛踢。
但交警也不是吃素的,男女力量本就悬殊,再加上交警本身就有锻炼,凭借着高大威武的个子,控制一个女士,还是绰绰有余。
见交警不松手,张女士又开始撒泼起来,大喊大叫民警抓她手臂,是在对她进行骚扰。
不管张女士如何折腾,交警就是不松手,同时打电话请求辖区派出所民警支援,不一会派出所民警就赶到现场,这时候双方情绪都稍微冷静下来。
出警民警初步了解情况后,以涉嫌殴打民警为由,将张女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同时交警也提供了执法记录仪所拍下被扇耳光的视频画面。
看到自己被带回公安机关,张女士此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嚣张跋扈的她后悔已晚,面对民警的讯问,她终于认怂了,连连道歉:我错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首先,张女士殴打民警,涉嫌妨害公务。
殴打民警,阻碍执行公务,如果情节轻微的话,可以给予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拘留5到10天。
另外我国《刑法》第277条也对妨碍公务行为作出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同时,2020年12月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明确袭警罪,标志着国家进一步加强对袭警行为的打击力度。
最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张女士立案侦查,并将其刑事拘留,真是应验了那句话:莫冲动,冲动是魔鬼,张女士必将为其嚣张跋扈,付出沉重的代价。
其次,交警罚款5元于法有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另外公安部《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知》规定,上路行驶的小型客车驾驶人和前排乘车人必须使用安全带,凡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或乘车人,一律处以警告或者5元罚款。因此交警罚款5元于法有据,是在依法履职,本来是一起很轻微的违章行为,罚款5元就能了事,张女士只要改正过来、吸取教训就行。
如今她却因为一时冲动惹来牢狱之灾,张女士的教训再次提醒我们,上车要系安全带,当我们面对民警的检查时,要冷静对待,如果有异议,可以事后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执法优先、争议后置”,切不可一时冲动、以身抗法。
对于张女士的处理结果,你认为她亏不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