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赋是中国古代王朝对土地征收的税,是财政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各朝对土地都进行了改革:从宋代时期的“两税法”到明朝的“一条鞭法”和清朝的“摊丁入亩”、“地丁合一”,都是为了合理的增加田赋的收入所创立。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宋代的田赋制度:宋代有“官田之赋”和“私田之赋”之分,把土地制度分为三部分:官田、民田、公田。官田:是为国家或皇帝所有的土地,民田:指地主和自耕农的私有土地,公田:中央或地方官吏所管之田,如官庄。
宋朝采用“两税法”是规定征收,但政府可根据当时需要,变换征收品种,这就是所谓“折变”之法。田赋又按规定应在当地缴纳,但官府常常“以有余补不足”为理由,把所征物品让平民异地运输,这就是所谓“支移”。
宋代田赋在支移、折变之外,还有其他各种附加税收,如手续费性质的头子钱,名为储粮备荒的义仓税,以及沿袭五代的农器钱、牛革筋角税等等。后来因为税额锐减、国家积贫,于公元1068—1077年王安石变法:方田均税法。因触及利益太多,以失败告终。(参考两宋田赋制度)
我们再来说说明代的田赋:其组成非常复杂,因税收的种类很多,地区的税收的等级不同。税收如下面图:
1581年,为了重新分配税收,进行了一次土地清丈,这也是在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改革范围内。以一个县为例:官方的记载显示,官田有48313亩,其中私田合并统计在一起。因公和私都没进行划分,土地的使用和占有变得混乱,官租很难与民田正赋区分开来。可以看出万历年间的土地兼并已经非常严重,严重影响了地方税收。我们现在可以定义为国有土地流失严重,被官员和私人占有,税收和地方政府无关。
土地清丈意义就是:缺失的官租就由所有新注册的田主共同分摊。充分利用土地清丈的成果,使赋税全部田主中进行重新分配。以增加地方和中央财政收入。
地方政府根据地产:把土地分为上、中、下三等。根据地形决定产出和赋税,但是政府会取一个中间值补偿流失的损失。征收实物时会把“官米”和“民米”进行区分,到1585年,所有赋税都是用白银来缴纳,但是帝国却没有将白银宣布为官方标准。
国家仍然以粮食的石来作为基本的财政单位,为了保持帝国财政制度的统一性,地方官府只能按部就班。民米和官米进行折算比,同时跟白银有折算税率,增加折损比例:7%为加耗弥补管理费用。田赋进行重复计算,来完成税收额度。
地方县志显示,政府还需要征收均平银。征收范围:一、由全体壮年男子组成的纳税人构成,即“丁”。二、以每田五十亩加一“丁”的平均方式进行收税,形成抽象的“丁”。三、额外的“随带”税,被添加到每石民米正税的征收之中。现代理解为人头税。
均平银意味着田户需要纳两次税,这一制度就意味着是累进税制。累进制的意思是说增加比例越大,纳税越多。人越多,人头税越多。
这只是最基本的赋税,平民还需要承担“役”的责任,我上一章讲过。由于中央采用会计预算体制,基于预先分配而不是征收后进行分配。每项都涉及对官米和民米的附加税,这个需要提前增收。官米有三项附加税,民米有七项附加税。在这里需要解释一下:什么是官米:官田佃户租赁者,但是他们要向官府缴纳更多的粮食收入。什么时民米:私田的拥有者,他们可以交纳少粮,但是需要承担“役”的责任更多。
其它地方政府附税有14种之多,看起赋税种类很多,但是赋税比例确实很低,例如:少于30亩土地又是下等田的家庭,不多于两个成年男子的小田主来说,税收负不到粮食收成的5%。累进税制也能得到证实,对一个拥有200亩土地,而且主要是上等田的家庭,家中有五六个成年男子而言,税收接近于粮食收成的10%左右。当我们抨击明代的税收制度时,不可单独看表面而定全貌。
帝国税收法规定:土地拥有者越多赋税越重,为了照顾同时拥有众多的小土地所有者、少量的中等田主和大田主。税率必须固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因回旋余地受到限制,附加税的增加就需要更加谨慎,以避免小的纳税户无法承担。
这里就出现法律漏洞,大土地拥有者可以通过不同名字分开登记不同土地,以此方式来逃避过重的税收。
帝国宝钞的发行失败,导致明代从来没有发展起一套有效的货币体系。赋税都是用白银来缴纳,遇到小额支付,就会出现困难。以万历年间为例:中国的南方和中原地区,0.6两白银差不多是一石稻米的正常价格。加上附加税的增加,折算时困难重重,必须要有充足的铜币才能满足其需求。
帝国中央政府没有建立省级的银库,地方官员也没有建立起集中管理的银仓,即使白银已经广泛地应用于赋税征收,其中面临的问题也是复杂。导致白银的流动和收入滞泻,间接影响商业的商品交易,这也是明代商业没有发展之原因。
因为赋税折成白银,官员利用职务之便,开辟了一条生财之道,从1436年起,大约400万石粮食的田赋,按照每石0.25两白银的比例,折纳成白银,这就是“金花银”的前身。这里解释一下什么是“金花银”。金花银:是明代税粮折收的银两,主要用于皇帝赏赐,折放武官月俸。原意为足色而有金花的上好银两﹐又名折色银或京库折银。从1585年起,以”官米“名义征收的款项作为“金花银”解运京师。
有时为了弥补“金花银”的短缺会把”民米“用来折兑,里面涉及的利益太广。到了万历年间,田赋结构变得更加复杂,任何深层次的改革都不可避免地会引发管理的完全崩溃,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失败也是必然。因明帝国田赋制度复杂只能分章讲解。
历史只是循环,没有借鉴。引用一段话: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 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 哀后人也!出自《阿房宫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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