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一轮党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开启,各城市也开始上行下效,纷纷出台相关改革政策。截止目前,多地宣布编外用人要被清理规范。因此近期,有关“多地开始清退清退编外人员”引发热议,这对于正处于编外用人岗位的人群来说并不是个好消息,因为很有可能面临被清退的风险。
但是,根据目前哈尔滨公布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来看,不仅会清退部分编外用人,还会规范编外用人制度,这意味着未来编外用人制度也将完善起来。而在此之前,机关单位招聘编外用人其实并不规范,职工想加塞自己子女进去也是很方便的。希望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规范之后,每个编外人员都可以平等对待吧!
此外,哈尔滨市委编办明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不准使用编外人员。”
针对多地开始清退清退编外人员,但关于编外人员没有一个标准,那什么是编外人员?
编外人员是指不在国家机关编制内,但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从事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不享有国家机关编制内人员的待遇,包括薪资、福利、保障等,但也不受编制内的限制和约束。编外人员的工作形式、职位、薪资待遇等因地区和单位而异,有些单位的编外人员工作和待遇甚至比编制内的人员更好。
常见的编外人员包括合同制人员、临时工、兼职人员、聘用制人员等。
哈尔滨针对编外用人,对下列情形用人予以清理规范:
1.超出员额控制标准的编外用人和行业专职人员;
2.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涉密等岗位使用的编外人员;
3.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合同已到期未再续聘的编外人员;
4.人员使用与审批岗位不一致的编外人员;
5.主动离职、考核评估不适岗的编外人员;
6.既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又未实行劳务派遣的编外人员;
7.可以通过社会化服务外包的保安、保洁、绿化、食堂等岗位的工勤人员;
8.已推行社会化服务外包仍自行聘用并混合使用的编外人员;
9.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编外人员;
10.医院、高职高专、公证处、仲裁办等用人主体要结合专业和实际需要,自主开展自聘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并逐步将已自聘人员转化为社会化服务外包形式;
11.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总之,清退编外人员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避免影响编外人员的生活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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