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这次谈话对我触动很大,让我及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坚决改正,认真履职尽责。”近日,田东县江城镇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黄某因服务群众不到位、态度消极,被该镇纪委提醒谈话后作出表态。
近年来,田东县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理念,把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贯穿于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各项监督工作之中,前移监督关口,有针对性地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对党员干部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一种形态”既是基础又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在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过程中使用典型案例“以案释纪”的方式,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的工作和职责摆进去,检身正己、校准偏差。同时,注重运用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教育党员干部心存敬畏,严守纪律红线。此外,对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当事人,采取不定期跟踪回访,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重树信心、重燃干事热情,对当事人既提醒又保护,达到警示震慑和关爱激励的双重效应。
2022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0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 275人次,前两种形态合计占比89.9%。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做好常态化监督检查,精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筑牢“第一道防线”,在全县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氛围。(覃嫱嫱 蒋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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