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晚9时30分许,山东济宁,陈丽的女儿2天3夜都没有回家。期间,她四处寻找孩子。直到第三天,她才在街上找到了孩子,在追问下,她才知道这几天女儿经历了什么:女儿被两名14周岁左右的男孩殴打后侵犯,事后还录视频威胁。
孩子称,其通过朋友认识一名男孩殷泽(化名),对方比她大2岁左右。3天前的晚上,殷泽和另一名男孩周飞(化名)以她的一位女性好友在殷泽家里为由,将她引至其家里,“到了房间,孩子以为她朋友在屋里,结果发现屋里根本没有她朋友。”两名男孩称她的朋友去了卫生间,一会儿回来。说话间,便锁死了房间的门,她察觉到不对劲,结果两名男孩对她打了耳光,后往她肚子上猛踹一脚,然后将她的手腕按住,然后两名男孩对她实施了侵犯,“最后2名男孩给她录了视频,威胁她,称如果给父母说,他们就把视频散播出去……我看着孩子身上的淤青,不敢想象这是两个14岁左右的男孩能做出的事情。”
2名嫌疑男孩中,殷泽是整件事情的制造、引导者,他带着自己的同伴一起实施了犯罪,但由于他未满14周岁,因此已被释放,将不承担法律后果;另一名男生周飞已被刑拘,将被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类似少年施暴的事件时有发生,施暴方和受侵害方作为未成年者,多为以众欺少,以强凌弱,而且下得了狠手。 此次事件中,两男孩对女孩即先行欺骗,继而打耳光、用脚踹、按住手腕实施侵犯,以致女孩身上满是淤青。 早先网上流布的相关视频中,则更有令人发指的场面,给民众带来严重的视觉不适感之外,更让人震惊于社会戾气已传染到如此低龄的人群,青少年的相关教育确已到了要认真对待的地步。
这起少年施暴事件,自然又牵涉到相关法律事项。对于未成年人是否应当及如何承担法律后果等问题,从来都十分复杂且充满争议。将此作为一个社会样本加以认真对待、深入剖析,或许能够拿出一些富于针对性的对策。
少年犯罪事件之所以可作为一个社会标本,正在于其并非一个孤立的存在,而是集中体现了社会的一个病灶,与社会有广泛而深刻的联系。它的时时出现,至少可引发公众的如下设问:犯罪少年的成长环境有哪些重大缺陷?他们日常所受到的道德伦理教育(如爱与恨的关系等等)有怎样的偏差或不足?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应有怎样的分工和合作?他们普遍的心理健康状况如何?……
对于这类事件,法律和教育缺一不可。更明确地说,法律属事后惩治,教育则属事前防范。眼下的现状,是不是在提醒我们更要多花一些功夫去关注后者呢。
来源:九派评论、华商报大风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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