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对九江市正龙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交罚〔2023〕010304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九江市正龙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九交罚〔2023〕0103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擅自改装的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违法事实:
使用擅自改装的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5
处罚机关: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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