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阳光大厦精装修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DS-GC-2023030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阳光大厦精装修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施工部分最高限价26954611.2元,设计部分最高限价862034.4元,招标人为青岛市城阳区阳光城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现拟将阳光大厦3层、5层、6层、7层、8层、14层、15层进行装修,用于对外招商租赁,装修面积约10544.6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光大厦精装修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阳光大厦精装修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全部标段: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 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 书》;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垃圾运输资格的,须与持有《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 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 合作协议,同时应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及加盖垃圾运输合作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建筑废弃 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复印件,投标 人提供的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注明合同的事人、签订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0日16时00分
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14时00分
联系人:苏 工
电 话:135 5299 4266
邮 箱:zbxm3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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