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人家开奔驰!”,辽宁大连,一辆奔驰SUV和一辆公交车发生刮蹭。奔驰车主和公交司机下车打电话报警。让人暖心的是,奔驰车主第一时间询问乘客的情况,表达歉意,并给每位乘客发了10块钱打车。
有人将视频上传网络后,引发热议。网友们纷纷点赞,直呼“中国好车主”“太有素质了!”“太有格局了!”“有钱有道德的人!”“奔驰车主仁义、善良!”“这素质,可以开迈巴赫!”
那么,本起事故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具体到本案,从视频看,二人是同向行驶。但两车发生剐蹭,中间有一条黄线。应该是一条行车道,奔驰超车并线时和公交司机发生剐蹭,所以奔驰车应该是全责。
一般情况下,公交车发生事故后,公交司机会协调下一辆车,把乘客运送到目的地。大家知道,两辆车发车有相隔时间,所以会影响到乘客的时间。如果是大爷大妈,没有什么急事,稍微晚一点也无大碍。如果是年轻人有急事,可能会延误。
所以,奔驰车主还是很有格局的。大部分车主在遇到这样的事情,一般的做法是报警定责、保险公司该怎么赔怎么赔,至于公交车上的乘客,也不去理会。
从法律上讲,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其他车辆上的人受伤的,肇事车辆是要承担责任的,一般由保险公司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至于公交车乘客因为发生事故后,换乘其他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由谁来承担呢?
乘客乘坐公交车,和公交公司形成运输服务关系,公交车应当按时、安全将乘客送达。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无法按时到达的,属于违约。乘客换乘其他交通工具所产生的合理费用,需要由公交公司承担。
但实践中,即便有乘客着急打车走,一般也很少有事后找公交公司赔偿的,毕竟维权的时间成本太高了。
奔驰车主的做法有素质,但违章也是事实。所以,依法文明开车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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