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长春市2023年度照明设施混凝土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市路光照明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2023年度照明设施混凝土供应商入围项目
2. 项目编号:JL20230224-3
3. 招标内容:2023年度照明设施混凝土供应商入围
4. 合同履行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
5. 服务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应营业范围;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9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 03月06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2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3月 22日9时30分整。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85 1519 3885
电子邮箱:ztgx388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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