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9日晚,复旦大学智慧法治实验室和复旦大学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举办的第三届“法与数字经济”读书会第五期以线上方式顺利开展。本期读书会由聂思琪、代铭君分享阅读内容,并邀请到许多奇老师与黄少卿老师参与讨论。
聂思琪汇报了书的第十四章《道德哲学与法经济学》和十五章《对法经济学的批判》。第十四章是从道德哲学的角度来探讨如何看待法律和经济学。其中,第一部分介绍了经济学的一些核心思想,如效率、帕累托分析、理性行为者模型,以及道德哲学的主要学派,包括结果主义、义务论、美德伦理学;第二部分则是关于道德哲学家如何看待对法经济学的支持观点;最后一部分鲜明指出了在道德哲学领域对法经济学的批评。接下来,第十五章的内容主要围绕对法经济学的批判声音展开。本章首先质疑了经济效率作为法律中心目标的规范性价值;其次对评估经济效率方法的一致性和客观性也提出了质疑;最后挑战了经济学以某种方式为法律提供科学理论的主张。由此得出结论:经济学只是改变了法律论证术语的修辞形式,从而影响法律结果。
代铭君介绍了第十六章《法律和经济学中的最优再分配工具》。本章介绍了关于再分配政策的三种理论。作者首先从非劳动税的再分配政策“X”入手,运用税收替代理论证明,相较于劳动税,政策“X”不能实现效用最大化,因此应当纯粹依靠对劳动收入的税收和补贴进行再分配。但这一结论是建立在严格的税收替代假设的基础上的,在摒弃税收替代假设但保留最优税收理论的政策框架后,就得到政策折中理论——即使实施了劳动税,再分配政策“X”也仍然可以有助于改进效率。最后,在政策折中理论的冲击下,政策不确定性理论站出来为税收替代理论进行了辩护——对于除劳动税以外的再分配工具“X”,政策制定者缺乏足够的信息作出合理决策,因此,政府应当克制自身矫正分配的冲动。
汇报结束后进入了讨论交流环节。黄少卿老师对大家的展示进行了补充和点评:首先,经济学理论是一套理解现实世界的分析框架,是对客观规律的把握,但现实世界可能有多重因素存在于假设给定的条件之外,因此不宜直接将经济学理论认定为对客观世界的刻画。比如,自由税理论有很强的假设前提,有益于理解理论本身,是一种给定条件下的基准,但难以直接用理论对现实情形给出解释或预判。在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之下,税收可能会带来更多的分配扭曲。另外,黄老师也讲解了帕累托最优和帕累托改进之间的区别、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的思维框架,以及科斯定律的本质内容。总之,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与分析,不能忽视已有给定社会规范对分析结果的扰动。
许多奇老师提到了科斯研究的两种进路,其中一种是为法律共同体提供一种经济学的思维方式,但当用纯经济学观点不能完全解释法律事实时,则可以加入法解释学,语义学等视角的观点,在方法论上有所拓展。此外,许老师也对阅读和展示提出建议,读这样综述性的著作,第一遍要总览全文把握要点,第二遍要批判和质疑、提出问题,用例子将理论讲生动,能够引导读者利用理论思考现实社会。
文|刘雨潇
编辑|刘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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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法与数字经济”读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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