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滚烫的火锅汤泼到脸上,是什么样的感受?吃着0.39元一串的串串,打着500000元以上的架,又是什么样的体验?
原本是几个同乡在一起聚餐,原本是快乐地吃着串串,哈着啤酒,却不知怎的变成了斗殴现场,更是有人端起滚烫的火锅汤泼向对方。
冲动,果然是魔鬼,尤其对喝了酒的人,更是如此。
2月15日晚上,西安新安路上的一家串串店内蒸汽缭绕,虽然外面还有些寒冷,但店内却是温暖异常,一群同乡正围坐一起,开开心心地吃着串串。
忽然,一名穿着黑色羽绒服的女子站起来,直接抡起酒瓶,向对面的白衣男子头上砸去,白衣男子被砸的有些懵,但却迅速反应过来,立刻拿起酒瓶准备反击,但临了却只是将酒瓶扔了出去,并没有落在黑衣女子的头上。
这时,黑衣女子旁边的眼镜男子站起来,将双方格挡开来。
原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却不料镜头一转。
眼镜男子居然操起酒瓶砸向那名刚才还被自己维护的女子,旁边冲出来一个帽子男,抡着酒瓶向他砸了过来,眼镜男抬手一档,帽子男顺手端起了身边矮桌上那滚烫的火锅汤,向他泼了过去。
火锅店里瞬间安静下来,只有眼镜男子抱着头,痛苦的哀嚎声……
被人抱住的帽子男则扔掉帽子,仍是一副气鼓鼓的样子。
当我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着实被吓了一跳,尤其是看到帽子男将滚烫的火锅汤端起来泼出去的时候,顿时感觉心被揪了起来。
要知道,即便是被沸水烫到,也会掉一层皮,更不要说飘着一层油的火锅汤。这个眼镜男子大概率会被毁容,至于有没有伤到眼睛,就看后面的报道内容了。
2月17日西安雁塔分局发布通报:涉事四人皆为同乡,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刑拘。
这个罪名,已经相当严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还会以伤情严重作为标准,但对于寻衅滋事罪而言,则不会以伤情作为唯一判定依据。
他们的行为,涉及了《刑法》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的第一条和第四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这些行为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在2022年1月,成都就发生了一起火锅店打架事件,也有一人被火锅汤泼到,6个月后才做了伤情鉴定。西安的这次火锅店打架事件中,眼镜男子被火锅汤正面泼中,估计伤情不轻,至于达到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时候能恢复,则要看后续治疗情况。
同样,这也关系到帽子男的最终量刑判定。《刑法》中规定:
故意伤害罪造成他人伤残,由轻到重是从10级到1级划分,10级伤残的基准刑期为4年,每增加一级,刑期增加1年。
真可谓是:打架斗殴有危险,打输了进医院,打赢了进监狱。
彼此都是同乡,有什么深仇大恨,至于这样么?一句话不对付,抄起酒瓶子就上?这也未免太冲动了吧!
一时冲动,不仅让自己锒铛入狱,还将面临高额的民事赔偿。
在此,我奉劝大家:当我们在外面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赶紧有多远走多远,顶多打个电话报警,千万不要看热闹。要知道这些打红了眼的人,可控制不住自己。
千万不要因为看热闹,把自己折进去。
同时,也奉劝各位,千万不要同那些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人交朋友,更不要一起喝酒,因为你不知道哪句话会刺激到他(她),到时候自己遭罪!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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