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 法治政府研究院文章/张伟泽
2022年12月21日,西安市印发了《西安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泽在之前的政策解读中对该方案进行了解读。解读之后,有了解的群众向张伟泽律师反映希望在解读的基础上,对个人门诊账户共济后,家庭成员如何操作进行解读。因此本次将通过两个不同的情况,对操作流程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解读。
一、授权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1、点击微信APP我的-服务城市服务。同时也可在支付宝APP中选择卡包找到证件,然后打开电子医保凭证。也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陕西医保中找到电子医保凭证并打开。
2、找到城市医保APP后打开电子医保凭证直接使用即可。应当注意:在进行家庭共济扫码结算时,应当展示当前使用者的电子凭证码,对当前使用者的电子凭证进行扫码结算,在进行结算扣款时,会优先从本人账户当中的余额中扣款。本人账户余额用完之后再支取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当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剩余部分由使用者现金支付。同时:共济关系绑定后,授权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就医时需要打开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就诊(即实名就诊),不能在就诊时直接使用授权人信息,否则将被定义为欺诈骗保行为。
二、 授权未成年子女使用
1、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主页菜单栏下方点击“我的”
2、在跳转页面内,点击“管理亲情账户”绑定家庭成员信息(需要与“陕西医保”小程序内家庭共济成员信息一致),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确认”,完成绑定。
3、返回“我的”页面,点击“我的家庭成员”内的家庭成员头像,来到医保电子凭证页面,在使用时出示即可。应当注意:如果是幼儿或老年群体,在没有手机设备时,可以通过“国家医保APP”的亲情账号功能,来展示使用者的电子凭证,完成扫码结算。
通过上诉政策解读可以发现,个人门诊账户共济后,针对不同的家庭成员均有不同的应对方案,确保个人门诊共济制度能够最大程度的受益于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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