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2月15日,西城法院联合新街口街道司法所在新街口街道玉桃园社区举行线下防范非法集资主题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向社区居民发放了“西法号”普法直通车小册子等普法宣传材料,主讲法官向居民介绍非法集资案件的情况,细致总结了该类犯罪的特征表现,耐心解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最后通过一则生动的视频短片向居民提示日常生活中的风险。
退休在家的张阿姨一直想发挥余热、老有所为,某天她通过一张印有“入社享福利、领礼品”的宣传单,加入了一家专门组织老年人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的公司成立的“慈善公社”,“公社”定期组织“访贫问苦”活动帮助弱势群体,并会组织“免费旅游”作为会员福利, “公社会员”按照级别不同须每年缴纳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会员费。
张阿姨入会后,参加了几次“公社”组织的周边游和文艺演出,渐渐和夏某熟悉了起来。夏某向张阿姨透露,自己其实是某典当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内部渠道购买短期高息理财,月息20%-30%不等,而且“风险小、回报高、周期短”,张阿姨出于对夏某的信任,先后多次给了夏某70余万元,夏某也都给张阿姨出具“借条”。但原本承诺两个月还本付息的项目,到期后夏某只返还给张阿姨10万元。张阿姨察觉有异,多次催要未果后选择报警。
经查,夏某以公益慈善活动为名,吸引退休人员入社成为社员,后又宣传短期理财渠道、互助平台等项目,承诺“保本高息”,吸引投资。
法官通过这则案例提示广大群众,尤其是中老年群体,投身公益、旅行游玩可以充实日常生活、丰富精神世界,同时也要警惕自己的善良同情和兴趣爱好被犯罪分子利用。大家要认准正规的慈善组织、旅行社和金融机构,参加任何机构组织的活动之前务必先通过官方网站或权威渠道“验明正身”;另一方面,要谨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被天花乱坠的广告宣传迷住双眼,在诱惑面前要清醒理智、冷静客观、“三思而行”。
非法集资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一种行为,其主要有四个特征,分别是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近年来,该类犯罪还表现出涉案金额巨大、损失难以挽回、犯罪手段隐蔽等新特点。
近年来,在传统的发行原始股、投资入股、委托理财等犯罪方式外,“套路贷”“P2P”等新型犯罪手法也开始浮出水面,犯罪的隐蔽性不断提升。
为此,法官提醒大家擦亮眼睛,谨记“不留名”“慎参加”“不轻信”“不动心”“慎付款”“不拖延”十八字 “真言”。
“本次宣讲很有收获,增加了防范非吸的法律知识”“如今各类新型违法犯罪活动越来越多样、越来越隐蔽,法院的普法宣传教育很有必要”……参与此次活动的社区居民纷纷表示,希望类似活动更多地开展。
“希望通过本次宣讲,充分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揭露典型作案手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帮助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西城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看看邻居们都在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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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整理自: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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