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P2P清零以来,大批的受害者四处奔波,走上了维权之路,但是投诉无门,不少受害者被逼上绝路,自杀事件频发。P2P爆雷以后,全国3.2亿出借人的钱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从全国各地法院办理的案件来看,几乎没有哪个案件查清了资金流向。
P2P系列刑事案件定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很显然案件的核心是钱。然而,各地经侦都出奇地一致不去调查或者不公布资金的流向数据。事实上,P2P爆雷是从出借人报案开始的,然而报案以后,出借人却成为了案外人,连受害人的身份资格都没有。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
公安机关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思路也是很简单直接的:首先,很多人来报案,符合经济类犯罪的特征;其次,根据报案的老百姓陈述,确实是把存款交给了公司平台;然后报案人的资金数额巨大,并且没了。这看是很容易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
在全国5000多家p2p平台暴雷中,大多都是说回款比率大底了,今天讲两家结案通告:这两家非法集资案无可清退资产通告“结案”,也就是说受害者一分钱都拿不到就结案了。
河南信阳市平桥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8月29日发布《结案公告》。公告称,河南省博沃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河南省汇银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两个公司分别经司法机关审查均无可清退资产,现予以结案。
具体公告如下:
1.河南省博沃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2015年11月17日由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立案侦查,2017年12月14日经平桥区人民法院审结[(2017)豫1503刑初332号],经司法机关审查无可清退资产,现予以结案。
2.河南省汇银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5年11月17日由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立案侦查,2017年12月12日经平桥区人民法院审结[(2016)豫1503刑初421号],经司法机关审查无可清退资产,现予以结案。
特此公告平桥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都不敢相信也不能理解的是平台一分钱都没有,公安在侦查过程中,公司的钱去哪里了?指控犯罪的证据材料里几乎都没有资金流向的数据,更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出借人的钱是被谁非法占有了,甚至公司员自己也是出借人也不知道钱的去向。
P2P的核心是钱,经济犯罪的核心也是钱。但是各地平台的卷宗里都没有任何关于钱进入银行以后去哪里的证据,受害者一分钱都拿不回来,那么出借人报案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就是为了通过一个“结案”两个字来彻底打发受害者?
受害者需要事实真相,社会需要公平正义,严惩诈骗犯。不少人积攒一生的血/汗/钱在一夜之间被洗/劫一空,家庭生活一夜返贫,不少人含/冤/而/去。这群人中直接或间接受伤害的有三亿多人。受害者都是在合法合的情况下,和公司签订了正规借贷合同的合法出借人,而且是在明星站台,主媒体给做广告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开借贷行为,如今分文未有谁相信?这背后会不会有黑幕?
这两平台是否存在有人包庇他人转移资金行为才造成无资金清退?根据我国刑法对窝藏、包庇罪的相关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行为人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还为之提供隐藏的住所和财物,帮助其逃匿、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窝藏、包庇罪本罪的罪犯,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但是如果行为人多次窝藏、包庇罪犯且人数较多,时间较长,情节严重的,那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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