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宁阳县东部乡镇农村集中供水水质提升设备安装工程(华丰水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HT2023-0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阳县东部乡镇农村集中供水水质提升设备安装工程(华丰水厂)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20万元,招标人为泰安市恒通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阳县东部乡镇农村集中供水水质提升设备安装工程(华丰水厂)建设项目为宁 阳县东部区域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在接收华丰水厂及供水管网现有设施基础上,采用“超 滤+反渗透+消毒”自来水处理工艺,对水厂进行水质提升工程改造。处理后出厂水水质满足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2006)各项要求。实现华丰水厂日供水能力5400立方 米。解决宁阳县华丰镇60个村居、华率矿区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约6.2万人的饮水安全 问题,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卫生,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生活用水量需求。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阳县东部乡镇农村集中供水水质提升设备安装工程(华丰水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阳县东部乡镇农村集中供水水质提升设备安装工程(华丰水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 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叁级(含丝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6日08时00分到2023年02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来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阳县
七、其他
宁阳县东部乡镇农村集中供水水质提升设备安装工程(华丰水厂)建设项目为宁阳县东 部区域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在接收华丰水厂及供水管网现有设施基础上,采用“超滤+反 渗透+消毒”自来水处理工艺,对水厂进行水质提升工程改造。处理后出厂水水质满足《生 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2006)各项要求。实现华丰水厂日供水能力5400立方米, 解决宁阳县华丰镇60个村居、华丰矿区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约6.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卫生,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生活用水量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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