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的一位网友介绍,鹤岗市出租车原起步价五元,司机额外收一元燃油附加费,现在起步价已调整至六元,出租车司机依然收取燃油附加费。
网友表示:这个一元燃油附加费是否有明文规定,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希望起步价调整至七元,这样起码名正言顺能打出出租车发票。如果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责令所有出租车整改,并出台相关处罚规定。
鹤岗市政府回复:
按照鹤岗市物价局鹤价发〔2011〕13号文件规定,为减轻经营者负担,保持行业稳定,自2011年5月1号起,我市出租车每乘次加收燃油附加费一元,该临时性措施将随燃油价格变动进行动态调整,因此无法在计价器中体现。
为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明确出租汽车价格标准,根据鹤发改价联规〔2022〕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出租车基价里程为3公里,起步价格为6元,自2022年7月7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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