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志愿者协会发起人:
你们提交“宁德市蕉城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志愿者协会成立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核,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法定代表人:章*孝;注册资金:叁万元整;住所地: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11号)。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0日
(来源:蕉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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