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2023年度公用公房维修抢修、排险工程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WZB1-20230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2023年度公用公房维修抢修、排险工程入围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红桥区住 房和建设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2023年度公用公房维修抢修、排险工程入围 项目,入围单位数量:3家,具体内容详见碰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2023年度公用公房维修抢修、排险工程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2023年度公用公房维修抢修、排险工程入围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顽发的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投标人须出具任命书;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 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出具任命书, 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5日09时30分到2023年01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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