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距秦南镇陇尖居委会几十米的鱼塘,不知在烧什么,浓烟呛了整个庄子,真的是损人利己的可恶行为!也没有看到村干部来制止。
不得不说,对于露天焚烧很多市民的防范意识已经相当强,火点一起就引起了警惕。但也仍有人心存侥幸,在非禁烧严管时期还是会为了省事,偷偷地焚烧。竟然有人敢在大白天进行露天焚烧,说明秦南镇、陇尖居委会对此的宣传监管还需加强。
不知距秦南镇陇尖居委会没多远的鱼塘到底是焚烧的什么,但是露天焚烧是违规行为。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之规定。
随意露天焚烧秸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废弃物会释放出大量恶臭、含硫等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还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露天焚烧垃圾对大气环境有严重的污染!在此希望广大群众为了共建美好家园,请自觉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反对、劝阻露天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为了生活环境更加美好,空气更加清新,从我做起,不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共同建设天蓝、水碧美丽盐城。当然,也希望当地村领导们加强管理,开展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行动,对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责令改正,维护“天蓝地绿”的生态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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