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
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重点关注:
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废旧农膜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
12月13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
重点关注:
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相关要求与《北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京环办〔2019〕103号)一致,试点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继续开展以废活性炭、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危险废物、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内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为重点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相关要求与《北京市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指南》(京环办〔2020〕77号)一致,试点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浙江」
12月12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印发《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
重点关注:
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船)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加快淘汰国四标准柴油货车。到2025年,全省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更新淘汰4万辆。
推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钢铁行业有序发展短流程电炉工艺,提高废钢比,持续降低高炉燃料比。
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推进退役动力电池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
严格落实禁塑限塑制度,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进塑料替代产品。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在全省沿海各设区市推广建设“海洋云仓(蓝色循环)”海洋污染物数字化治理应用。
「江西」
12月12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重点关注:
认真落实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规程,对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实行分类审查管理。根据经营单位“五全”体系建设评估情况实施分级管理,对评为“A级”的经营单位,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查程序,减少跨省转入原料抽查频次;对评为“C级”“D级”的经营单位,从严审查其危险废物跨省转入。
为更好的指导、帮助、服务企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供需平台,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可及时在平台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信息,并通过平台智能匹配。
参照江西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建议,对省内产废量与综合利用能力相对平衡的行业,鼓励产废企业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对省内综合利用能力严重过剩的行业,严格控制该类危险废物跨省转出利用。
「广东」
12月1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重点关注:
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鼓励应用“互联网+回收”模式开展废旧物资回收活动,支持回收企业与生产厂商共建网点,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培育废旧物资龙头企业,对于认定的市级废旧物资示范企业给予奖励,对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鼓励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再生利用项目以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项目建设,给予示范项目财政资金支持。
「黑龙江」
12月15日,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佳木斯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重点关注:
试点单位收运流程。平台审核管理严格参照危废经营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废企业领取联单,将危险废物交由试点单位委托或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安全转运至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确认联单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分类包装、贮存;试点单位将收集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规范处置。
鼓励试点单位建设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信息系统,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根据其反应特性分区贮存,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所收集危险废物的种类、来源、数量、贮存和去向等信息,鼓励全过程实行电子标签、视频监控、电子地磅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推动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做到危险废物来源可追溯、贮存可查看、去向可跟踪。
「湖南」
近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发布2022年度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
重点关注:
2021年,株洲市重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2388.80吨,上年末贮存量2537.37吨,利用处置量为43153.84 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2055.86吨),本年末贮存量为1772.33吨。
2021年底,株洲市共有经营许可单位18家,其中 1家水泥窑协同处理企业、5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1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1家收集单位。
建议对以下相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谨慎投资: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项目;以湖南省外危险废物原料为主的建设项目;以有机类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热解及相关工艺处理的建设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和油泥、废包装容器和废线路板利用项目;以危险废物为原料的铅、锌、铜、锑、镍、锡等有色金属冶炼项目等。
「四川」
近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发布绵阳市2022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关信息的公告》。
重点关注: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共有2166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2021年度产生危险废物26.31万吨,本单位自行利用处置9.10万吨(利用7.01万吨、处置2.09万吨),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贮存22.82万吨(利用16.72万吨、处置6.08万吨、贮存166.76吨),贮存10.61万吨(2020年贮存16.22万吨)。
全市共3家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分别为四川盛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申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岑恒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许可证,核准规模共60000吨/年。
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建设,加快危险废物管理向数字化、智慧化转型,构建危险废物全过程物联网监管系统;加快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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