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市管理局公布了12月以来第三批查处典型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案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断加强监督执法,继续稳定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的价格和质量,立案查处一批违法行为,确保疫情防控措施顺利有序调整。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案例如下
一,上海XX方便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口罩
在检查中,上海市市场监督局发现,上海市市场监督局XX便利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的非医用口罩。经检测,口罩的过滤效率不符合外包装明确的质量要求。公司购买口罩2400包,销售口罩2170包,总价值64320元,非法收入34641.7元。该公司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销售不合格的非医用口罩。2022年12月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局决定对公司实施行政处罚,没收未售出口罩230包,没收非法收入34641.7元,罚款64320元。
二、浙江省诸暨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抬口罩价格案
2022年12月14日,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对诸暨市进行了清理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公司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店销售KN 12月6日,2月6日每包售价18.68元。之后,12月9日,12月10日,12月14日,价格大幅上涨到48.9元和89元。.9元,139.9元,最高涨幅648.93%。在采购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公司销售价格大幅上涨,涉嫌非法哄抬价格。诸暨市市场监督局对当事人处以30万元罚款。
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据了解,为加强经营者的主要责任,市场监督局发布了《河源市市场监督局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警告》,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相关药品经营者履行主要职责,依法合规经营,配合政府稳定市场供给,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同时,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增加和完善价格监测点,增加9个重要商品价格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对30种重点防疫产品和日常必需品进行日常价格监测,掌握重点药品的第一手价格动态,提高价格监管的可预测性和针对性。
为全面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各药品经营场所的价格检查,组织重点市场检查和抽查,增加重点药品价格检查频率,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经营者也要依法履行义务。
本期到此结束,关注老账人了解更多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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