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总有人问你
讲真,
在有房、有车、有聘礼的前提下
“脱单”真的是挺难的!
(何况你没有...)
在这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
有的人出了“对策”
——花点钱娶越南新娘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点子“单身汪”们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不过,这样的行为可是违法的
而且,一不小心就人财两空……
所以...
还是会有人走旧时的相亲模式
“单身汪”们总会想
成与不成见过人就懂...
(网络配图)
而见过人后不管成与不成
按照藤县本地的习俗
都会有个大红包收,
从而
会有一部分人为了钱财
骗吃骗喝、骗婚...
婚姻诈骗,俗称骗婚。
是以结婚为幌子,
利用婚姻的方式索要
见面礼、介绍费、结婚彩礼
来诈骗受害者钱财,
然后以各种理由“退婚”、寻机逃离
或直接消失,最终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近日,藤县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黄梅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藤县平福乡一女子黄梅(化名)在处于婚姻存续期间,通过他人的介绍和孔杰(化名)相亲,随后黄梅以和孔杰结婚需要在村里摆酒、封红包、测八字、购买结婚戒指、生病、购买生日蛋糕等为由,骗取了被害人孔杰人民币13659.28元。黄梅在骗取孔杰钱财后突然断绝联系,逃之夭夭。事后,被害人孔杰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被告人黄梅被依法逮捕。随后,藤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黄梅犯诈骗罪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黄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梅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理。法院根据被告人黄梅的犯罪事实、性质、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网络配图)
法官提示
加强自身防范是预防犯罪和减少损失的最有效手段
不要轻信征婚交友广告,如果认识了想与之成婚的异性,要对其真实身份和家庭背景有一定的了解,尤其要辨别对方身份证的真假,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帮忙。对于初次认识的异性,一定要审查其身份证。对方不允许验证身份证件真实性的,建议放弃交往,不愿放弃交往的也应拍下人像照片。
在登记结婚前,最好不要有经济往来,特别是大笔的经济往来,如大额的借款等等。如已有经济往来,切忌给现金或贵金属饰品,最好用过银行转账,留下对方的银行帐号。
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对刚接触、不太了解的人,要保持警惕,注意鉴别对方的许诺和自我介绍。骗子在行骗过程中还是有很多漏洞和破绽的,只要稍作留心,并通过调查,就能从中发现问题。
图文来源 /藤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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