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太荒唐!一男子一厢情愿强奸他人妻子,利用胁迫手段让女子与其保持情人关系,为了达到长期与女子生活的目的而选择与自己的妻子离婚。
没想到男子性心理扭曲,他非但有雀占鸠巢的想法,还因女子与丈夫睡到一起而愤怒。
直到有一天他到女子家爬窗,看到了床上女子与丈夫发生性关系,他忍无可忍破窗而入最终酿成了血案。
男子被捕后还愤愤不平说道:“都警告过她不能跟她老公睡觉,她就是不听!”
他说的话让在场的人听了都难以理解,别人都是夫妻,睡到一起发生关系不是很正常的吗?关你什么事呀?
随后男子供述了整个案件的经过,其荒唐程度实在让人无语。
(案件来源:CCTV法制栏目一线频道)
案件经过:
男子田某从小在一个农村人家长大,因为是独子,父母打小就很溺爱,田某在家里说一不二,大家都让着他,从小他就被惯得行为处事异于常人,喜欢钻牛角尖,认死理。
加上就没有上多少学,因此田某除了缺乏家教,在品行上有所缺陷外,文化教育,思想教育上也缺位。
偏执,自我,认死理,专横,种种私欲形态思想集于一身,最终导致干出荒唐之事。
自从辍学后,田某创业开了家理发店赚了些钱,随后通过QQ交友软件认识了现在的妻子,两人有了两个女儿
但是婚后夫妻关系处得并不和谐,据田某供述,其妻子性格比较强势,经常对他的事业颇有微词,她对田某在事业上的干涉与建议在田某的眼里却是对他能力的质疑,尊严的挑衅与践踏
妻子除了干涉他的事业,同时在情感方面也限制他的自由,在婚姻关系中是缺乏安全感的一方,无时无刻都在关心着田某的行踪,时间长了田某感觉到压抑,愤怒,厌烦,本来性格就偏执强硬的田某哪里受得不了这种气,他认为从来就没有人这样对待自己,因此在情感上他开始想寻找宣泄口,直到2017年,夫妻关系开始恶化。
有一天他到妻子工作的幼儿园,遇到了妻子的同事女子胡某,两人随后聊了一会就分开了,但回到家后田某对胡某念念不忘。
胡某性情温柔,外表漂亮的气质深深吸引了他,他拿自己的妻子与胡某作对比,认为只有胡某这样的女人才值得自己去拥有,但因自己没有要到胡某的联系方式而懊恼。
让田某欣喜若狂的是他意外地发现胡某与自己同在一个老乡群里面,随后立马添加了胡某为好友,向胡某表明身份,胡某看他是自己同事的丈夫也就没有多想而通过他的好友请求。
随后田某寻找适合的机会与胡某聊了起来,因为大家都是老乡,自然而然就有更多的话题而切入,两个你来我往的就熟络了起来了,开始无话不谈。
胡某性子急缺乏耐心,没多久他就想与胡某见面,他以打听妻子的私生活为借口约见了胡某,胡某也没想太多就与田某见了面,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胡某向她打听胡某的妻子是否出轨仅仅是一个约她出来的幌子,第一次见面田某借了朋友的车子把胡某带到了一个人少的地方,直接就向胡某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并提出想与其谈恋爱。
胡某当初并不同意,因为顾及自己有家庭孩子,同时对方还是自己同事的丈夫,这种事情怎么可以做呢?但胡某可不管这个,来了个“霸王硬上弓”把胡某按倒在车里面,把胡某的裙子掀起来,强行脱掉了内裤,不管胡某如何反抗求饶都不理会,他强行进入了胡某的体内。
胡某被田某强奸后,并没有把此事透露出去,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随后田某频繁约胡某见面,到酒店开房发生性关系。
案件发生后,据胡某供述,她之所以后来一直会与田某保持这种情人关系,那是因为迫于无奈,第一次与田某在车上发生性关系也是被强奸的,并非自己自愿,也是考虑到影响,而选择了隐忍,保密。
但田某这个人在这方面根本不会考虑胡某的立场感受,只要胡某不答应田某的要求,就会以“你不来我就上你家里去找你”这种方式给胡某施压,胡某不希望她与田某的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因此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私下与田某约会,保持着长期的性关系。
胡某这样说道:“我是一个女人,我也要顾及自己的声誉,顾及我的家庭,婚姻,我总不能让他老是来扒我家的窗户,这外人看到多丢人啊。”
她曾经多次拒绝继续与胡某保持这种情人的关系,说双方都是有家庭孩子的,这样下去影响不好,但是胡某的这番说辞田某却理解为胡某是不是在暗示自己:如果我们俩在一起,双方的婚姻是一个阻碍,意思就是说双方都离婚,然后再重新组合咯?
并且胡某拒绝田某时的态度不够坚决(因为她害怕自己把话说得太绝会惹怒田某,田某真的会直接跑到她家去闹),经常同意与田某约会发生性关系,并且在与田某在发生性关系的时候生理上的反应非常强烈(田某供述),导致让田某认为胡某是愿意与自己在一起的,他说:“他也是女人,女人嘛,在这些方面都是害羞的,她是同意的,只是不好意思这么明白地说出来。”
这就是胡某的一贯作风,自以为是到了极致,根本就不懂男女之事,却认为自己是妇女之友了。
但胡某本性没那么复杂,她认真自己的委婉拒绝,田某应会明白,她没想到就因为自己不够绝决,最终导致惨案的发生。
随后胡某也不知道是如何考虑的,她一直在拒绝继续与田某来往,因此田某的纠缠她整天都处于焦虑的状态,她想办法摆脱他的纠缠,却又莫名其妙地接受田某给她送的礼物(一条价值千元的项链),据她所说是因为她都不知道如何去拒绝,怕拒绝了田某又会生气,但是她却没有想到她这种错误的处理方式却给田某有了继续发展的希望。
自从胡某出现后,田某感觉自己现在的婚姻糟糕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最终在与胡某相识一年后与妻子离了婚,他完全就是为了想与胡某在一起而选择离婚的。
他初始有离婚的想法的时候,胡某就明确向他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劝他不应该为了自己的私利而选择离婚,应当为家庭孩子考虑,不能那么自私,但是他依然不管不顾选择了离婚,而他离婚的时候,胡某一无所知。
离婚之后他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胡某的身上,他告诉胡某,他之所以离婚都是因为她,并且强调要不是胡某的默许他不会这么快选择离婚的,因此他必须要与胡某在一起,对于田某这种说法,胡某根本就接受不了,这田某也太自以为是了吧,他怎么能把离婚的责任甩到别人身上的呢?胡某说自己从来就没有对胡某说过要胡某离婚。
胡某不胜其扰,开始明确拒绝了再与他保持不正当的关系。
田某失去了婚姻,家庭,本以为自己的选择能换来与胡某在一起,没想到他只是感动了自己,他依然没有意识到这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却认为胡某是出尔反尔。
面对胡某的这种态度,田某愤怒不已,他认为一切责任都是因为胡某,他说自己为了胡某付出太多了。
他说认识胡某一年多就花了20多万元,给她送过项链,甚至为了方面与胡某约会而买了辆车。
他认为自己除了在感情上毫无保留地付出外,还在经济上也投入了太多,并且这远远超过了实际的经济承受能力,而这一切胡某都照单全收。
哪果这些付出都无法得到回报,他是完全不甘心的,毕竟为了胡某,他婚姻没有了,家庭没有了,现在是变得一无所有了。
但是对于他所说的20万的事情,胡某却一口否认,说那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也就是在迫于无奈之下接受了他那1000元的项链(估计还不值1000元),至于买车的事情,那是她当时看到田某开着朋友的车来接她而随口说了一句:“你平时经常用车,为什么不买辆车,买一辆车对自己来说也方便呀。”
而田某却认为胡某要他买车,为了讨好胡某,他竟然借钱去买了辆车,这一切胡某依然一无所知。
田某等于是把所有的人力物力一厢情愿地咋在了追求胡某这件事情上,当他发现与妻子离婚后事情并没有像他所预料那样发展,胡某的态度让他越来越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越来越偏激。
具体提现在他对胡某的私生活进行控制。
他开始吃胡某丈夫的醋,看到胡某在朋友圈发布与丈夫郑某的恩爱照片就愤怒不已。
他竟警告胡某,叫胡某不可以和她的丈夫郑某睡觉,发生性关系更是不允许。
这实在是太荒唐了,你还能干涉他人的夫妻生活?两夫妻睡到一张床上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但是田某却把他人的妻子看成了自己的私人物品,他人不可以染指,这种神经质一样的思想充斥着他的脑神经,他都已经不能控制自己那荒唐的行径。
胡某多次要求分手,他还偏激地开始用自残的方式去挽留胡某,但是让胡某彻底感觉到田某的可怕和厌恶,还是后面发生的事情。
他为了破坏胡某的婚姻,挑拨胡某与丈夫的关系达到让胡某与其丈夫闹翻而离婚的目的,与胡某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假意答应与胡某分手,但希望能拍一张亲密照片作为留念,胡某不知有诈与之拍了一张搂抱在一起的裸体床照。
随后田某想方设法拿到了胡某的丈夫郑某的QQ号,把与胡某的亲密照片发了过去,其行为具有极强的挑衅意图。
但田某的挑衅非但没有起到预期效果,反而让胡某十分地厌恶,胡某彻底认清了田某的品性,觉得田某这个人非常可怕,居然极强的控制欲,他的行径反而让胡某非常坚决明确地表示两人的关系到此结束,同时胡某把自己与田某的关系,事件的原委都告诉了丈夫。
胡某的丈夫初始因为妻子的出轨而恼羞成怒,两人闹得差点要离婚,经过胡某朋友的劝说,胡某诚恳地向丈夫道歉,郑某也相信妻子的为人,相信那也不是她的本意,最终选择了原谅。
田某没想到胡某与丈夫并没有离婚反而更恩爱了,这让他根本无法接受,多次约胡某无果后,在夜里竟然开车到胡某家楼下,看着胡某的窗户睡在车里熬到天亮。
直到案发的那天晚上,再也控制不住想见胡某的欲望,于是再度爬上胡某的窗户,才爬了上去却隐约听到女人的喘息和呻吟,他定神一看顿时呆住了,但见窗户里面的穿上胡某正赤身裸体躺着,身上趴着同样赤身裸体的郑某。
看到这不堪的一幕田某不知所措,两分钟后胡某在丈夫的快速抽动下欢叫片刻后结束了夫妻生活,两人相拥而卧。
这时的田某终于彻底魔化了,他掏出事先揣在兜里的刀子就从窗户跳了进去,扑向床上的郑某就一顿乱刺。
突然的袭击让郑某瞬间身中数刀,他奋起反抗,急呼:“老婆,快走,他有刀。”而胡某看丈夫被刺倒,不顾自己的安危上前夺刀,双手都被刀划伤。
这时的田某杀红了眼,依然对没有防备的郑某疯狂捅刺,郑某无法抵挡,最终倒在床上,身上鲜血大量涌出,转眼功夫就不行了,一会就再也没有了动弹。
看到丈夫倒在了血泊中胡某发疯似的哭喊着扑向田某,田某这时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闯了弥天大祸,他第一时间却是想到了逃跑,他挣脱了胡某的撕扯跳窗而逃。
最终田某还是难逃法网,被抓拿归案,面对警方的询问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荒诞,他说其实自己一开始并不想杀人,只是看到那场面醋意大发,实在是愤怒,他说:“我警告过她的,叫她别和她老公睡觉,她就是不听,还和她老公干那种事。”
这让在场的人都难以理解,别人是夫妻,睡一起发生性关系不是很合理的吗?怎么就招你惹你了呢?
太荒诞!
最终田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我们从法律层面评价田某的行为,对其做出无期徒刑的法律依据是如何的。
故意杀人罪:
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并具体实施了夺取他人生命的行为,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构成故意杀人罪。
强调一点,犯本罪的前提是行为人必须存在“想夺取他人生命的故意”,并且此行为“属于违法”。
换言之,行为人不存在主观故意而造成他人死亡,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如受害者达到轻伤以上或者致死,只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本案中,田某事先就备好刀具爬到胡某窗户,看到胡某与丈夫发生性关系,最终却因醋意大发,恼羞成怒对郑某行凶,从行为来看确实像“激情伤人”,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会存在主观上的非故意,但结合其事件的发生历史缘由,以及现场行凶的情况分析,田某对郑某的捅刺部位均是身体上的要害致命部位(腹部,胸部,喉部),并在郑某倒下后依然持刀捅刺,可以确定其行凶意图存在要夺取郑某性命的故意,因此最终被以故意杀人罪(既遂)判刑。
那么田某的行为之恶劣,社会影响之严重,但为何最终没有被判处死刑呢?
最高法《纪要》中规定: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案件的起因,是因田某与胡某的婚外情所致,虽然在这段关系中胡某一直想与田某断了往来,但其因为个人原因而并没有采取果断措施与其断绝往来,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过错的,同时到案后田某有悔罪情节(觉得很对不起死者,同时积极对其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因此在此状态之下,王某存在从轻处罚的可能性,最终并没有执行死刑立即执行,而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换言之,只要在服刑期间,两年内没有再犯罪,可从死刑减刑为无期徒刑,但是根据减刑的相关规定,也是有严格的要求的,因此田某最终将会在监狱里呆上20年-30年,因此他这一生也就这样被自己毁了。
那么说到胡某,她在处理与田某这段关系的时候,也是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的,也就是在拒绝田某的时候考虑得太多而不果断,导致田某误认为胡某给了他机会,最终关系没断,反而愈演愈烈,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为什么田某最终会选择行凶这么偏激的做法,而不理性地去断了这段关系呢?这就可以用心理学上的“沉没成本效应”来解析这个问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赌徒效应”。
沉没成本效应:
沉没成本心理效应都很常见,人们在后继决策时,总会考虑先前为此投入的成本,先前的沉没成本越大,后继的决策越倾向于与先前保持一致,越是不能放心而进行持续的投入。
沉没成本效应在“偏执行人格”群体中犹为突出,他们对一件事情进行精力感情以及经济的投入越多,他就越在意这件事情的成功与否,如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并不会理性地分析事态发展的可行性,却会因为投入太多未能得到回报而心有不甘以及心存侥幸心理,会继续进行投入,直到把自己消耗殆尽而陷入无边的悔恨下绝望中,更为甚者会失去理智而惹出祸端。
就如同本案中的田某,其自认为为了胡某付出了太多,付出了金钱,还负出了所有的感情,甚至把自己的婚姻家庭都赌了进去,最终却变得一无所有,因此陷入了绝望中,最终导致了惨案发生。
因此,男女在处理感情的事情上,就应当了解“沉没成本效应”所带来的隐患,如果认为这段感情,这段关系不能持续,就应果断,明确地拒绝,不要再接受对方的任何付出与投入,以此避免对方会因投入太多而不甘心放手,陷入了恶性循环当中,最终反而陷于“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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