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砀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涉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刘某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并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经营行业。
刘某夫妻二人在砀城镇经营一家小吃店,刘某负责制作凉皮,刘某妻子负责把凉皮运送到店里销售。刘某从某农贸市场买来一袋硼砂,在明知硼砂禁止添加在食品中的情况下,仍然添加在凉皮中,提升保存期限。而刘某妻子明知凉皮中添加硼砂,仍进行公开销售。直至东窗事发,面对刑罚时,夫妻二人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硼砂为含有无色晶体的白色粉末,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硼砂毒性较高,若人体摄入过量,易引起多脏器积蓄性中毒。刘某夫妇为了牟利而置他人身体健康于不顾。这种在凉皮中添加硼砂并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1.
什么是硼砂?
硼砂是一种含硼矿物及硼化合物,不能用于制作食品,却具有危险毒性的化工原料,是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添加制作食品的非食用物质之一。
2.
食用含硼砂的食品,对人体有什么危害呢?
硼砂是一种强致癌物,国家已明令禁止硼砂作食物用途,在食物中放硼砂是违法的。食用含硼砂的食品会对人体产生累积性损害,长期过量摄入硼,对人体生殖、发育和内分泌系统有毒性影响。短时间摄入大剂量硼,可能导致急性中毒。
硼砂不是近些年才出现的违法添加剂,我国自古就有在食品中使用硼砂的习惯,硼砂添加入食品中能起到防腐、增加弹性和膨胀等作用,经常在粽子、面条中添加使用。后经研究发现,硼砂具有较高毒性,人体若摄入过多的硼,会引发多脏器的蓄积性中毒。至此,硼砂开始被各国禁用为食品添加物。我国也很早就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硼砂。根据《食品安全法》和2008年12月份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一批)》公告等相关规定,禁止在食品中加入硼酸或硼砂。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