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弥勒市各位市民:
我们是弥勒市弥阳街道盘龙村委会新安村民李 菊芝(居民身份号码:53252619670109****)、苗建 兰(居民身份证号码 : 53252619700408**** )。 2021 年3至4月份以及2022年3月,由于我们缺乏法律意识,出于保护桑果的一己之私,在未向国家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位于本村盘龙寺旁马桑园周边铺设粘网,导致国家保护的红嘴鸦等九种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87只陆生野生鸟类死伤,破坏了当地野生动物资源,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我们二人被弥勒市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了相关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通过此次事件, 我们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 来的危害,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们自愿认罪 和悔罪,真诚向社会各界市民认错道歉,我们保证用 实际行动,吸取此次犯罪的深刻教训,保护人类赖以 生存的生态环境,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在 以后的生活中,力争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的好市 民!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李菊芝、苗建兰
2022年12月
总编/杨锐
责编/刘勇
值班编辑/孔德云
编排/杨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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