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之声新媒体联播网(撰稿 刘涛)11月30,据中国检察网消息,广西桂林一公司高管醉驾开车300米接应代驾被查,检方考虑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决定不起诉。
事发当晚,桂林某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莫某正在酒店喝酒。席毕,他在等待代驾过程中,独自将车从停车场开至酒店门口的行车道上,被民警查获。据检测事发时莫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80mg/100ml。
次日,公安机关以莫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随后被取保候审。近一个月后,公安机关将莫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事情发展的高潮就在这里。
本以为是一起常见的刑事案件,似乎只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判决处罚后此事就将落下帷幕,可在审查起诉环节事情就出现了转折。
当地检察院审查认为,事发时莫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虽超过了醉酒标准80mg/100ml,但念其醉驾持续时间短、驾驶路程仅300米、以及驾车出发点是为了接应代驾等要素,能够反映出莫某醉驾行为产生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其自愿认罪认罚。
综上所述,能够认定莫某犯罪情节轻微。
同时还提到,为了保障当地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遂酌情对莫某采取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了敦促莫某深刻反省,检察院还对其展开了教育,引导莫某尽快投入经营活动中,继续带领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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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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