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优绩主义,即Meritocracy,也译为“贤能主义”、“优绩制”、“能者统治”、“才德至上”、“优绩至上”、“精英主义”或“精英统治”等,是指以能力和努力程度来分配政治、经济资源的一种原则和体制。1958年,杨(Young,M.)在其著作中创造了“Meritocracy”一词,并对优绩主义社会进行了批判和反思。他认为,基于优绩主义选拔出来的领袖将变得傲慢和脱离社会。“贤能政治体制中的某些成员,正像大部分温和的改革者承认的那样,已经陶醉于自己的重要性,以至于丧失了对他们管理的民众的同情,甚至让下层民众感到冒犯和不快。”为此,他还预测了解决办法,“中学和大学要竭力灌输一种更加适当的谦卑意识”。杨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生活在21世纪40年代的历史学家。他记述了自1870年起150年的“根本变化”:“阶级之间”的知识再分配;“世袭贵族统治向天才统治(aristocracyoftalent)的逐渐演变”。此时由于各行业普遍采用了智力测验,摒弃了论资排辈,学校的影响逐渐取代了家庭的影响。“使人才有了能发挥其才能的成功机遇,而那些能力较低的人自然就停留在社会的下层阶级。”之所以“虚构”一个优绩主义社会,杨的原意是要杜撰一个可怕的反乌托邦,旨在警告如果那些被认为拥有某种特长的人固化成一个新的社会阶级,并排除异己,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1972年,在《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书中,贝尔(Bell,D.)借用了“Meritocracy”一词。但和杨将其作为贬义词使用不同,贝尔对于“优绩主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将之作为社会理想或理想社会的代名词。他认为:“后工业社会将由能者统治。人们基于其技术能力、教育水平而取得相应的地位和收入。”贝尔之后,布朗(Brown,P.)、劳德(Lauder,H.)、艾什顿(Ashton,D.)、海耶斯(Hayesa,C.)、拉希(Lasch,C.)、麦克宁(Mcnamee,S.J.)、马科维茨(Markovits,D.)、罗尔斯(Rawls,J.B.)、桑德尔(Sandel,M.J.)等都对优绩主义及其与高等教育的关系展开了深入讨论,深刻分析了优绩主义的利弊,并揭露了精英统治的陷阱。整体来看,与传统的精英主义(Elitism)相比,优绩主义的根本在于对“才能”和“功绩”的执迷,并认为所有基于才能的应得都是道德的或正义的。“这种价值观颂扬一种‘才能上的贵族制’。”优绩主义对于才能的推崇,忽略了天赋才能和后天才能的区别以及社会环境对于人才发展的制约,最终看似平等的机会和公平的竞争却导致了优胜劣汰的优绩主义社会的兴起。
近年来,得益于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市场化效应,个人的才能被无限放大,越来越多的财富集中在越来越少的人和公司手中。由于运气、选择、机遇等因素的相互作用,个体所能创造出的价值存在巨大差异。然而,在优绩主义和市场个人主义框架下,个人的收益只与其所创造的市场价值成正比,市场机制下的分配正义、承认正义遮蔽了贡献正义,似乎只要个人通过市场行为获得的就被认为是正义的。事实上,规则上合法未必在道德上就合乎正义。表面上是个人能力决定的收益,其实并非完全是个人能力使然。市场价值的创造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并非完全是个人能力决定的,甚至未必是生产性的或符合公共利益的。“才德至上论的中心思想,就是我们不该基于自身以外的因素而得到奖赏或阻碍。然而,拥有或缺少某些才能真的是自身因素吗?”秉持优绩主义的价值观,现代社会那些因为家庭出身或时代机遇而占据社会经济高位的人喜欢以社会精英自居,并宣扬其成功完全是源于个人的优秀或能力出众,而那些因为家庭背景或运气不佳而跌入人生低谷的人则经常被嘲讽为“失败者”或“平庸之辈”。表面上看,优绩主义基于教育机会平等或公平竞争,推崇的是个人的“能力”和“努力”,实质上其背后隐藏的则是“资源”和“偏爱”。有证据表明,在精英统治理念下,真正决定孩子社会经济地位的通常不是个体的能力和努力,而主要是父母的财富和愿望。实践中,影响人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原因是复杂的。对于个体而言,成功并不只是因为个人的能力和努力,失败也不仅是个人愚蠢或不努力;才华不是成功者之所以成功的“护身符”,失败也不只是因为失败者不聪明。简言之,成功不是成功者傲慢的理由,失败也不完全是失败者个人的罪过。
在现代社会中,优绩主义者“不断强调我们要打造公平的才德世界,让社会地位只取决于努力与才能,毒害了我们看待成功(与不成功)的心态”。如果简单地将成功者的成功归于个人的天赋和努力,相应地,将失败者的失败归咎于他没有在就业能力方面进行投资或者没能在教育锦标赛中坚持下去;那么,我们将永远无法走出这种对于社会不平等的循环论证。事实上,无论教育成就还是社会成就的获得,先天的不平等并不比后天的不平等更具有合理性。公正地看,我们需要直面现实并勇于承认成功不全是个人的功劳,失败也不全是个人的过错,偶然性是个人和社会发展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成功的定义,不能过于重视基于市场的回报,而应更多地基于个人对于社会所做贡献的价值重要性。如果以机会平等和公平竞争为借口过于强调个人基于能力的应得,忽视了社会之所以为社会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所在,仅仅关注个体在高等教育以及职业生涯中在收入和地位方面的成功或失败可能是一种误导。无论何时,所谓成功、失败只能是相对某一事件或参照某一价值系统而言。没有人会在所有事情上都是成功者,也不会有人在所有事情上都是失败者。基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需要超越优绩主义在经济主义和学历主义框架下以收入和地位为中心对于成功的定义。在基于知识和创新的后工业社会里,所有人都是社会共同体中的重要一员,具有独特的价值。我们需要“让人人体验成功”,并成为基于贡献正义的“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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