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求婚姻生活质量
传统婚姻与现代婚姻有着较大的差距。婚姻的职能逐渐从社会组织向伴侣关系过渡。传统婚姻具有强大的社会职能,受经济、生育、赡养、法律、道德等外在因素的束缚较多,其维系的纽带也就比较坚固。现代社会人们一般不再需要通过婚姻来满足经济、生存、安全等方面的需求,紧张激烈的竞争,家庭的小型化,使人们比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在婚姻中获得情感安抚和心理补偿。
“现代的伴侣婚姻,作为文化与心理群体的特征较突出。”我国文化越来越开明,女性越来越看重婚姻生活的质量,一方面女性在婚姻生活中,希望得到丈夫以及家人的尊重,他们不应该妨碍女性追求事业的脚步,组建自己朋友圈的热情,应该重视女性自己的选择。现代女性认为夫妻之间应该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相互帮助、相互包容、互相爱慕,而不仅仅只是“相敬如宾”;另一方面,女性认为坚持无爱婚姻是无意义的,对当事人双方都是伤害,应该选择和平的结束这段婚姻,而不是像以往为了孩子或者受社会言论的影响选择凑合下去。
(2)婚姻生活独立化
新时期女性婚姻生活独立化大致表现为:一方面,女性开始关注自身的整体价值,不仅仅是婚姻价值,还有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她们已经不会把婚姻当成一生的依靠,而逐渐的展示自身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中国封建社会的女性在婚姻中属于附属人格价值观。现在女性不再依附男性,而是拥有了独立人格,可以参加社会实践,与男性合作,实现自我价值。
在21世纪以前,大部分民族实行的婚后两性分工模式是“女主内,男主外”,并且至今都会影响着两性关系。人们常常把“男主外”解释为男性参与和管理家庭外的事情,“女主内”被理解为女性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家庭内部,所从事的劳动不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即便女性只活动在私人领域内,也不意味着她们具有话语权,她只是没有任何权利过问公共事务。从而剥夺了女性劳动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形成男尊女卑的婚姻价值观念。男子掌握了统治女子、支配女子和主宰女子命运的权力。
事实上一开始这种性别分工模式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使人种能过延续下去,并不存在一性对另一性的控制,更不存在对女性的压迫。显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分工的初衷已经被扭曲。
(3)对待婚姻危机的态度更加理性
在一项调查研究中,虽然仍有小部分女性在面对离婚时会考虑社会责任,但是大多数女性选择和平分手或协议离婚。这种现象足以证明我国女性在面对结束感情或者结束婚姻的态度更加理性,不会选择传统女性“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现代女性之所以可以如此“豁达”,是因为离婚本身的成本在减低、社会也不再对离婚的女性抱有较大的成见。
一方面,女性经济独立,虽然依然渴望爱情和婚姻,偶尔也会依附男性,但是它不再是女性生活的唯一重心,所以面对婚姻的解体,她们有其他可以继续生活下去的资本,不会扩大婚姻在自己生活的作用;另一方面,女性对爱情、男性和婚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明白开始一个新生活要比死死守住一段不开心的婚姻生活要更幸福,不再歇斯底里挽救婚姻,而是大方自信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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