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广告信息
威宁县人民医院 何 欢 摄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科学做好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群众就医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全程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完成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核酸阴性证明查验和体温检测等;发热(体温大于37.3℃)患者、或有发热病史者,必须告知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2、扫码异常和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入院,若需紧急救治,请前往威宁县人民医院老院区(“黄码”医院)就诊。
3、请听从医护人员安排,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各类人员核酸采样频次执行核酸采样。
4、核酸采样人群请耐心根据工作人员的指示,有序排队等待核酸采集。排队期间请您严格规范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线”距离。
5、愿检尽检人员核酸采样:会展中心采样点。
6、新住院病人、陪护人员核酸采样:内科大楼一楼。
7、发热患者:请主动告知医院入口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将有专人引导您至我院发热门诊。
8、请您尽量选择预约挂号到院区就诊。院区实行号源开放预约并分时段就诊(急诊、发热门诊除外),建议您通过“健康贵州12320”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按照预约时段错峰就诊。
9、“一医一患一诊室”: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诊室,如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单独就诊,每名患者仅限一名陪同人员。候诊时请在通风较好的地方等待,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排队。如您已过号,请及时联系候诊区分诊台导医。
10、就诊时请您如实告知个人疫情相关旅居史、接触史;如故意隐瞒流行病学史,造成疫情传播,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患者入院请认真阅读“患者就诊告知书及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调查表”并签字,严格履行您的权利和义务。住院后请严格遵守医院规定。未经医师同意不得外出,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房、医院,以免发生意外。因您擅自离开病房、医院而引起新冠疫情传播或任何意外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12、所有住院患者及其陪护进入病区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配合医护人员完成医院规定的核酸采样或和新冠抗原检测,配合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询等。
13、危急重症患者因情况紧急,患者及陪护在作抗原检测显示阴性后可收治入院(同时作核酸检测),即患者及陪护单人单间收治于病区过渡病房。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患者及陪护不得离开所在病房,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14、患者住院期间谢绝一切探视,尽量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探视慰问。
15、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对有自理能力的住院患者不建议陪护,确需陪护者严格执行专人陪护并“一患一证一陪护”。陪护人员凭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有效身份证件实名登记办理陪护手腕带或陪护证。
16、患者及陪护人员严格遵守住院病区规章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房间多通风保持社交礼仪。不串病房及病区,不聚集、不扎堆,主动配合医院要求的核酸检查及每日健康监测(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情况),不瞒报、谎报健康状况。
17、进入病区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住院患者须戴手腕带、陪护者须佩戴陪护手腕带或陪护证。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感谢您对威宁县人民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备注:疫情防控期间就诊情况,以医院公众号动态更新为准。
来源:威宁县人民医院
编辑:丁树银 ▏责编:李云侠 ▏编审:何 欢
监 制:叶启伟
新闻邮箱:2604445208@qq.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