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对德江辖区道路实行交通信号电子抓拍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2年12月12日0时0分启用
二、启用道路交通信号灯地点
三、电子抓拍违法行为
设备启用后,将对上述路口实行交通信号灯管理,自动抓拍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1、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代码:60950,罚款100)
2、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1170,罚款50元,记1分)
3、闯红灯(违法代码:16251,罚款150元,记6分)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德江县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
编辑/编审:汪伟来源:微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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