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色宜人(散文)
作者:文士
阳光西斜的时候,我和她相约在湖畔,沿着鹅卵石铺就的蜿蜒小路徘徊。湖边上的树大都披上紫红的轻纱,在微风的轻抚下摆弄着花样舞姿 。行人三五一簇或漫步,或拍照,一拨接着一拨。
她说,秋天都剩尾巴了,你好像还没给我拍过照。
我说,是么,这时间过得真快,稍不注意连秋天的尾巴都抓不住了。
我急忙托起随身带的相机,不经意间留下几张她的倩影。
这深秋,到处都是美景,随手一拍就是杰作。我望了一眼置身于景色她风趣地说。她莞尔一笑说,还是这皇家御用模特好吧。她的这句话,勾起了我的一段记忆。我喜欢摄影,但非专业水平,且要时不时地炫耀一番。就像好马配好鞍一样,她的影子经常出现在视觉里,成就了我的摄影梦想。朋友帅发现了这个痕迹,一次酒会上发表了这个“御用”专利。
她,有一种天然的美。不用修饰,更不用涂鸦,往那儿一站,无论是身材还是形象,活脱脱的一个大美人。记得一位朋友曾暗示我,你身边藏着这样一个美人,你可要留心呀。我一笑置之。
我不太赞同“相敬如宾”这个词。如果两个人在家里就像招待来宾一样,那还怎样睡到一张床上去。曾经看到这样的一篇文章,说是男的有那个意思了,就亲吻一下女的前额,如果女的同意了,就回敬一下男的前额。如果女的不同意,就用手轻抚一下男的耳垂。看起来,还是挺有意思的,就像演电影一样,实际上,还是演的有点累。
她,比较认可“心心相印”这个词。她说,只要在心里装着男人,不管是近在迟尺,还是千里之遥,就像在家里一样,形影相随。我也支持这个意见,只要你心里装着女人,你就不会胡来,也不敢胡来。
我这人有几大毛病,不会打麻将,不会抽烟,不会跳舞,唱歌跑调。唯一的优点,就是喜欢卖弄文字,也不咋样。不管咋样,这也是咱的爱好不是。
她说,我就喜欢写“文章”的人。这也算是对我的最高褒奖了。所以,我也投其所好,写写短文,拍怕照片什么的。不图什么,就是想给她也给自己留个念想。
老话讲,留得人,留不住青春。咱用相机记录着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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