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突然多了一套310平洋房,是喜还是忧?是飞来横财还是大祸将至?
几天前长沙市民周阿姨接到社区电话,要停发她智障儿子陈某的低保,理由是他儿子买了一套310平的二手房。而陈某是个精神二级残疾青年,还在吃低保,怎么可能有闲钱去买房子呢?
根据去房管局调出来的业务档案,这套房子是11月22日长沙市房管中心过户的,首付103万,银行贷款240万。
现在周阿姨非常担心,她儿子的低保是不是要断掉,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也将要停掉。另外每月的银行贷款如果不还,是不是会被银行起诉?
根据调查这套房屋是二手房,周阿姨首先找到卖房人刘女士,刘女士回复:买家是新环境二手中介找的,她也支付了中介费,并不认识买家。
周阿姨再次找到了当时卖这套房子的新环境米兰春天门店工作人员。但是工作人员却回复是他们是与一名吴姓男子对接的,并协助对方与刘女士完成房屋买卖签约。但是在合同里有一条:吴某可以指定产权人。
也就是说吴某是可以将房子过户到指定人的名下的。但是比较奇怪的是该名中介人员介绍房款是一次性付给了房东,而在房管中心调出的档案是:该房屋买卖合同是首付103万,银行贷款240万。这算不算阴阳合同?
随后周阿姨再度拨打吴某电话询问吴某与她儿子的关系,没想到吴某在电话里矢口否认,说不认识她儿子。甚至吴某在电话里否认这套房是他买的,和他没关系。
这就匪夷所思了。无论是买方、卖方还有中介方都极力撇清楚自己的责任,好像是周阿姨的儿子凭空得了一套大房子。而社区了解到这种情况后,也表示暂时不会断掉她儿子的低保,等待房屋管理中心的调查。
如果这套房子是11月22日成交完成签约过户交易,照这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周阿姨儿子陈某是首付103万,贷款240万。目前银行二手房放贷款大约时间需要一到三个月,可以说这240万贷款是还没有发放到卖家刘女士手上的。
所以说不管是买方、卖方还有中介方怎样撇清责任,周女士可以找到贷款银行,说明情况先让银行不能放贷给卖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二级精神残疾是不可以申请贷款的。贷款条件里面有一条很明确,必须是有民事行动能力的公民,精神二级残疾是不具有民事行动能力的,否则出了后果,贷款机构也是不敢担这个责任的。
目前周阿姨已经报警,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长沙顶着全国最严的限购限售城市光环,很多人想来长沙买房,却苦于没有购房资格,所以近年来一直有曝出各种花样频出的违规手法来规避限购。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善意地揣测这只是某些利益方“借用”了陈某的购房资格?
但是是不是还有一种可能是房子本身就是卖240万,而卖家为了卖房,和中介串谋合伙做了一个局,虚构了买家吴某。使用虚假的过户103万,用来套取银行的240万贷款,最后让陈某拿到房子,慢慢还贷?
如果是这种手法,那就太恶劣以及恐怖了,理论上全国都有可能会曝出类似的情况出来。
说到这里,我们也要深深担忧,这个二手房买卖流程管理上是不是有漏洞,此外银行的风控是不是需要加强。翻开互联网搜索引擎,搜索“投诉房屋二手中介”,新闻条目达到了1亿条之多,怎样监管二手房中介是个很现实的问题。
网友们都纷纷吐槽:房价太高了。但深度想来,只是开发商无良吗?中介兴风作浪,违规操作也是为虎作歹的吧。
另外也有网友表示:不如直接把这套房子挂法拍卖掉,马上就会有人来认领了。
不知道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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