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志》简体标点41.食货志.赋役6
赋役新附
各项存剩地,共七百九十九顷三十四亩有奇。内优免地一百七十九顷一十三亩,每亩征正供并加增银二分二厘四毫。顺治十四年,奉文不准优免,照行差地派征。
行差地三百一十三顷二十七亩一分一厘。每亩征正供集办并加增银四分一厘三毫。
更名地四十三顷五十八亩五分四厘一毫。每亩征银二分七釐九毫。
更名地四十三顷四十七亩三分九厘八毫。每亩征银三分二釐六毫。
更名地七十二顷三十二亩三分一厘六毫。每亩征银二分五釐五毫。
荒下地二十六顷一十七亩一分五釐四毫。每亩征原额银一分六釐八毫。
荒下下地四十一顷四十七亩四分九厘,每亩征原额银五釐七毫。
旧额水荒地七十九顷七十八亩,每亩征银八厘。
新增水荒地十三亩,每亩征银一分。
各项地亩额征并加增等银,共征银二千六百一十四两二钱四分七釐六毫四丝六忽三微二纤三沙九尘五埃七渺。
人丁七千二百八十七丁,内有供丁六百六十七丁免征。顺治十四年,不准优免,照行差人丁派征。除优免本身人丁三百四十四丁。康熙十一年,奉户部除豁网户人丁十一丁,止存行差人丁六千八百三十二丁,每丁征银一钱,共征银六百八十三两二钱。
起运,存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