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横穿马路被判刑半年
2021年6月25日下午,张女士下班回家,在换乘交通工具之时横穿马路中间绿化带缺口过马路,当场被拦下。“交 警”以跨越隔离带为由对张女士处以50元罚款。
张女士当场辩解,自己只是横穿马路,没有跨越隔离带的行为(隔离带破损,张女士穿越区域没有隔离带,也无警示牌),不当以此事由对自己进行罚款。
却不想,张女士的辩解换来了对方的大怒。双方由此发生激烈争吵。
眼见情况陷入僵局,张女士不欲继续忍受责骂和无端指责,准备离开。再遭交 警、保安一起围住。张女士挣扎欲走。陡然听见“交 警”大喊“好!打人!”
就这样,张女士被四人强行架走塞入车内(期间因四人粗暴对待,导致张女士胳膊被掐青,左腿大面积挫伤)。后被法院以“袭警罪”判处张女士半年有期徒刑。
不过事实是,根据执法记录仪显示,整个过程中张女士没有打人的行为,并没有任何一名人员遭受损伤。而判决张女士的依据是一起跟“交警”执法的保安证词。
那么法院为什么将摆在眼前的执法记录仪视频弃之不用,对客观证据不予采信,反而采信主观人证的证言呢?如此枉顾事实真的符合规定吗?
还是说这样做是基于公权力之间相互掩护、相互保护的潜规则,由此做出判决?
不听话就把你送进监狱,让你变得听话!
张女士出狱后,于2022年6月23日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对“交警”处罚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通部门对她的行政处罚。在法庭上,张女士出具了事发位置的照片(证明现场无隔离栏)、马路监控、执法记录仪等证据,后来发现在马路执法的“交警”并不是真正的交警,而是派出所民警!同时提出“民警无权开具交通处罚”的法律依据。而这些证据均被闵行区法院以无端理由做不采信或不采纳处理。并且在交警部门没有举证的情况下自行认定交警部门执法合法。
执法记录仪清楚记录了“交警”执法程序违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程序违法处罚不成立。然而法院以“证明目的”有争议为理由没采纳该证据!
面对两个明显且重大的行政处罚失误,法院为何选择“盲判”?为了捍卫上海“行政执法无差错”,也真是蛮拼的!
很难想象,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的判决标准会发生在上海这样的国际闻名的大都市中,真是闻所未闻,让人惊掉下巴!
目前,张女士还在坚持上诉,他的诉求很简单,认为执法存在过错,就应该调查清楚事件的真正原因,而不是草草敷衍包庇了事。希望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此事,还张女士一个清白。公平公正的去处理此事。这不仅是个人的水深火热,更想通过发声,让广大人们注意到相关部门中存在的真正的问题。
希望各大部门和新闻媒体关注此事,听到基层人民的反映,纠正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恶劣行为,还受害者一个公道,让此事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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