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周一的联合国大会上,联合国再次站队美西方国家,通过了一项涉乌问题的决议,公开承认建立俄罗斯对乌克兰损失赔偿机制非常有必要。在此次投票环节中,有73个国家弃权,94个国家赞成联大的这一不合理要求,另有14个国家坚决反对该提议,中国也投了反对票。
联大的再次“偏袒”激起了俄罗斯的“怒火”,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副主席梅德韦杰夫认为联大不应该如此“双标”,如果联大执意通过这项涉乌决议,那么联大也必须要求美国对南联盟、朝鲜等其他因为美国遭受巨大损失的国家进行赔偿。梅德韦杰夫直言道,显而易见,联大通过此项决议的真实目的就是为了帮助美国、欧洲国家合法使用被其冻结的俄罗斯资产。
对于此次联大有失公允的决议,中方同样予以坚决反对,并阐述了三条重要原因。据观察者网发布的报道称,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在就俄乌冲突召开的紧急特别联大会议上公开发言,直接指出联大计划对乌克兰采取有关赔偿和补救行动的决议草案不符合中方的立场主张,存有非常明显的漏洞和缺陷。
首先,这一行为不在联大的职权范围内,《联合国宪章》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联大不属于国际司法机构,这表明联大无权用决议草案来直接处理国际法律责任问题。而且这项涉乌决议也没有构成赔偿和补救的法律基础,联大做出这一决定本身就不合理。
其次,责任条款并不是政府间公认的国际条约,不存在法律拘束力,联大以责任条款作为通过这项决议的依据缺乏法律基础,极其不恰当。最后,联大的这项决议草案不符合逻辑,在实践中更没有先例,只允许大部分国家在联合国框架内,而认可其他少部分国家在框架外建立所谓的损失登记和赔偿机制有失公平。
不仅如此,这些国家非但不受联合国约束和监管,还试图要求联大为此特意通过这一决议,很难让其他国家信服。中方认为,战争赔偿和补救这一手段应当通过正确的法律程序和政治途径获得,联大理应回应各会员国的合理关切,而不是仓促了事,不顾其他国家的反对,执意推行此项决议。
联大作为国际上极具代表性的机构,对解决各国之间的分歧、缓解世界动荡局势等有着重要的话语权和建设性作用,而不是一味的“偏袒”西方国家,充当美国实施霸权主义的“得力工具”。当下,俄乌冲突在美国的深入干涉下,正急剧恶化,走向失控的危险边缘,联大理应为缓和俄乌局势,促进俄乌两国对话做出更加有利的帮助,而不是纵容美国、欧洲国家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刺激俄乌之间以及西方国家和俄罗斯之间的矛盾。
如果联大执意通过这项涉乌决议,在此之前,是否应当重新审视美西方国家曾对阿富汗、古巴、叙利亚等国家犯下的罪行,倘若联大在公平问题上不能做到一视同仁,又怎么让世界其他国家信服联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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