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下简称“掩隐罪”),需要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而对其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
换言之,如果行为人不明知,那么则不构成本罪。
那么,证明自己不明知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一、所谓“明知”在本罪中意味着什么?
“明知”在本罪中最大的意义,便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最重要的标准。
简单来说,举个例子,我在二手市场,看到一个二手的苹果手机,比一般的二手价格略低一点,我将其购买回家,但是实际上该手机系盗窃得来的,那么此时我构成掩隐罪吗?
那么,此时就需要考虑我是否明知该手机系犯罪所得,倘若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我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手机系犯罪所得(如该市场就是典型的地下黑市,或者手机里有明显非法抹除的痕迹),那么我可能就会构成本罪。但是,如果我仅是单纯贪图便宜购买二手手机,则不够成本罪。
二、“明知”在本罪中一般会如何认定?
那么结合上述分析,“明知”应当如何认定呢?
根据200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这里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简而言之,就是要结合我们的主观认知和客观行为进行认定。
比如,根据相关法律认定,判断行为人是否明知是被盗抢的机动车,标准有两条:
(1)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2)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
换言之,如果行为人具有上述两条行为,但是却不能给出合理解释和正当理由的时候,则会认定为“明知”犯罪所得。
三、给家属的建议
掩隐罪在司法实务中最重要的认定难点便在于对于行为人主观“明知”的认定。这不仅需要充分了解案情和证据,还需要极强的专业知识进行分析。
若没有律师给出专业建议,当事人难以判断自己是否构成犯罪,也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诉讼权利,更不知道如何正确行使以及维护自己的这些权益,有可能自己的意思被曲解或者错误传达,那么则会将自己置于险境。
因此,我真诚地建议各位家属早日请专业的律师介入,以便在各个阶段都能作出更正确的判断与决定,从而争取到更好的结果。
希望本期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了刑事难题,欢迎留言或私信咨询,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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