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魏昊星
冯旋 高祎卿 彭超群
为化解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应城市人民法院实践“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优化执行流程,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将该项改革试点列入《湖北省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在全省复制推广。
为落实改革措施,应城市人民法院组织专人对案件难易程序进行甄别和分案工作;设立集中查控和送达团队,提升案件办理效率,降低当事人办事成本;合理配备简案组、繁案组办案力量,执行干警人数达全院的20%,将高质量的执行工作打造成应城法治营商环境的一张名片。
简案快办、快执、快结
9月30日,法官黄武山收到一面书写着“尽执行高效之力,解企业燃眉之急”的锦旗,这是申请执行人对应城市人民法院仅用42天就执结案件的认可,更是该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最好印证。
这起案值超4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7月底进入执行阶段。立案庭发现申请执行人的400多万元的货款已被拖欠长达一年,于是当日收案,当日受理。8月2日,案件被划分到黄武山的手中,他发现涉案款项仍被冻结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8月20日,财产冻结满十五日,黄武山立刻前往被执行人开户行进行财产扣划,准备发放案款。
“案款被拖欠已近一年,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万元。”申请执行人提出诉求。被执行人却表示,400多万元已经导致公司正常周转运营困难,难以再承受40万元的利息。
考虑到双方公司合作多年,以及疫情对建筑行业的影响,黄武山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最终确定被执行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利息19万元。9月13日,本案所涉及的本金与利息全部打到法院账户。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精准适用法律与执行时机,充分运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成果,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落实到执行环节,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让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得以延续。
“府院联动”跑出执行加速度
应城市人民法院加大与各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更多政策支持,通过交易一批、拍卖一批、以物抵债一批等措施提升资产处置效率,解决变现难题。
湖北某医药科技公司与荆门市某置业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件标的额高达1000余万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该案的法官汪卫东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企业可供执行的财产—40套毛坯房。
此案中40套毛坯房虽已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但该区域房屋销售情况并不理想,如何将毛坯房变成“真金白银”?
汪卫东提出,将涉案房产纳入当地还建房范畴,获得政策配套补贴和支持,加速涉案房产的出售。在当地政府协助下,28套房产顺利出售,490余万元售房款转入申请执行公司账户。
剩余的12套房屋在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两轮流拍后,经湖北某医药科技公司申请和执行局合议庭评议,应城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将剩余12套毛坯房按照评估价格440余万元作价抵偿给申请执行企业。
融情于法成就和谐执行
“我们昨天已经收回麻城某公司的欠款,今天就来法院缴纳执行款。”9月12日,被执行人应城市某运输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应城法院执行局法官曹文才,要求履行部分还款义务。
该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却发现该公司受疫情影响处于歇业状态,无力履行裁决书中给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曹文才与公司法人多次协调沟通,了解到其在麻城还有一笔债款未收回,目前正在积极催收。曹文才每周一次电话联系,每月与公司负责人面谈一次,不厌其烦地电话普法和上门教育,促成了被执行人主动还款的和谐局面。
今年中秋假期,曹文才仍在法院约谈调解,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促膝长谈,双方各退一步,申请执行人放弃自己的奖励工资10000元,被执行人通过微信转账一次性给付工资31500元,该案圆满执结。
“应城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实施‘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以高质量的执行工作,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捍卫司法公信力,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应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耀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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