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骑手发生撞车事故死了,很惋惜。
虽然现在就说她是因贪念和虚荣心而死确实不合时宜。但有人说这悲剧和她的粉丝及广大网友有关,这就让人很想搞明白这话的依据和逻辑是什么。
这话的依据和逻辑其实是建立在抽离了造成车祸的原因本身,而将“漂亮的小姑娘”作为唯一条件。将其与悲剧的结果结合在一起,以这种心理落差激发人的同情心。过滤掉了女骑手操作不当的这一基本事实,直接跳到事发之前某些恶俗的网友与其互动上,将女骑手的违章冒险行为与某些网友的怂恿刺激直接关联,最后将所有网民替换成某些恶俗的特定网友,让逻辑看上去能够自洽。
这里不提到底这里用了多少逻辑谬误,毕竟还没荒谬可笑到追究谁修的路,哪家造的摩托。只想说说为什么孤立事件为什么非要拉上群体背锅。
看上去是想彰显自己的正义性,其实博眼球的动机更强烈,仿佛拉上更多人,他就成了站在无数人头上的领袖,这份虚荣让他有颅内高潮的快感。
但是似乎又有太多人都在说:“某某某能火到现在,在座的各位都有责任”,这就让人很想问一句“凭什么?”。
其实大多数的“某某某”并不认为自己能火与别人有什么关系,反而会更多地宣扬自己有多努力、能力有多强,毕竟人设嘛,没能力,这地位还真就不稳。
网络上,大多数人都是作为围观者存在的,围观者确实具有倾向性,但其为“网红”站队都是暂时的。因为“网红”在网上的生命周期一般都比较短,而绝大部分网民永远都是关注此时正红的那个,遗忘曾经很红的那个。
所以这是一种非理性认知,某个“网红”被广泛接受的原因在于,大众在网上的认知是低幼化的。网络时代的信息量巨大造成了大众对信息的只接收不思考的习惯。反映在信息反馈上就是浏览比点赞和回复更多。
在网上,从众心理源自于对信息的被动接受。当自己打出“某某某这么红,在座的各位都有责任”的时候,实际上是将自己排除在外的。所以你可以理解为,打出这行字的所有人其实都自认为是非责任人。那么照此推理,没有打这行字的人是非责任人的可能性应该更高。
群体行为确实存在,否则不会有“网暴”这词,但极端化并非普遍现象,绝大多数属于跟风或者为自己的不如意找个发泄的出口。至于杀伤力究竟有多大,更多取决于被“网暴”的当事人如何接受,因为网络的特点是善于遗忘,有不可持续性,不去搭理很快也就过去了,非要委屈得像流浪狗,那是自己和自己较劲。
上个网无非就是逗闷子,在人群中多看你一眼也无非是你要么总是出现,要么刚好出现,也恰好让人觉得有点意思,但这意思未必是你有多优秀,而是特别吸引人眼球。外人大可不必觉得这一眼就整得像把人搞怀孕了似的,四处乱拉责任人。
盲从如果有罪,那大家伙岂不都想变成盲人。把自己扔到网上想让人看,谁又不是想吸引更多的目光,吃饱了都是自己的本事,跌倒了怪众人使绊子,这是病,精神病,不好治,但是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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