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各省市地区的广大农村乡间,家中有人去世后,在治丧的过程中,都流传着一种名为“避殃煞”的民俗。
而对于“殃煞”,历来众说纷纭,没有权威定论。
死气说
常言道:“人死如灯灭”,但即使是蜡烛熄灭后还会冒出一股烟气,人也是如此。
人活一口气,生时这口气是生气,死的时候,则生气断绝,最后一口气离体出窍。
人们认为已故之人断气之前所吐出的最后一口气为“恶气”,此气凝而不散,是被死亡污染的气体。
平时常说的“咽不下这口气”、“出口恶气”,都是源于此。
这口“恶气”又被称为“煞气”、“浊气”。
顾名思义,人们认为,死者所吐出的最后一口气,会给人带来灾厄,其中又以夭亡或者冤死者尤甚,生人遇之不死则大病。
明朝万历年间柳洪泉的《三元总录》中便记载对这种浊气的解释:阳精阴魄之气,郁结而为殃煞。”
在陕西省的某些地区,将人死后吐出的气的行为称为“出殃”。
“殃气”必须要从室内的某一孔道出去,有的是门窗,有的是烟道,时间也不确定,因此大多需要回去找先生掐算。
在当地人眼中,“殃”的危害性极大,人碰见人死,兽碰见兽亡,碰到树上枝枯叶焦。
此地人们常将神态萎靡的人唤作:“被殃打了魂”。
为了防止外人遇到“殃”,已故之人的家属会在家门口插上纸制白旗,晚上则挂起白纸灯笼,好让人们望而避之。
除了死气之外,人们更多地将“殃”视作人的魂魄。
亡魂说
众所周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有三魂七魄,三魂又叫三精,三魂者,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
七魄则是:一魄为天冲、二魄为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为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三魂属阳,为上升的清气;七魄属阴,为下凝的浊气。
《云笈七签》记载:
“生机则心劳,心劳则役百神,役百神则气散,气散则太清一气不居,人将丧矣;幽精欲人合杂,合杂则厚于色欲,厚于色欲则精华竭,精华竭则名生黑薄鬼录,罪著,死将至矣。”
人们将“殃”视作人死后的精魂,会在七七四十九天前,回家一次,称为“回殃”、“回煞”,当然还有个说法为更多人所熟知——头七。
《中国文化大典》对回煞的解释:
“回煞”流行于云南丽江、中甸等地。俗谓人死灵魂不灭,举行葬礼后三日,亡灵必返家巡视。
届时,阖家外出寄宿躲避,以免惊动亡灵。有的地方则不作躲避,唯在神龛前撒上灶灰,夜开门户纳鬼。
在某些地区,“回殃”之时,灵堂前供奉酒,炕上撒上炕灰。
次日,孝子进门,查看杯中酒以及炕上灰。
杯中酒饮了过半,而亡者属相是什么,炕上的灰上也会有什么动物的足印。
不仅如此,对于“殃煞”,也有认为是恶鬼之说。
恶鬼说
《刘氏家藏选择通书》对殃煞有注解:
“一云回煞,殃气出也。不明理者,为煞回家,谬也。”
在《刘氏家藏选择通书》中认为,亡魂回家是出煞的错误理解。
书中将殃煞分为殃与煞,殃为亡人之殃,而煞则是押解殃之煞神,在殃回阳时由煞神押解一同回家。
煞神大多穷凶极恶,极为可怕,故有“凶神恶煞”的说法。
《佛说十王经》曰:“阎魔法王遣阎魔卒:一名夺魂鬼,二名夺精鬼,三名缚魄鬼。”
在煞神押解殃之时,就有了生人躲煞的说法,在南宋洪迈《夷坚乙志》“韩氏放鬼条”中称其为“避放”。
在某些地方的民俗中,“出殃”两小时过后,人是不能直接回家的。
要先在墙外往院里丢进挑水担,发出声响,或敲打铜器,惊走全部“余殃”。否则,“殃”出不全,会造成“囚殃”,家里就不得安宁。
“回殃”之时,地上会留下类似鸡爪似的脚印,原因便是来捉拿魂魄的勾魂使者是“鸡脚神”。
在酆都雕像中,鸡脚神黑脸长舌,戴着捕快帽,手持铁链。相传,鸡脚神前身是好色的公鸡,做尽坏事,死后成了无常的跟班。
《中国文化大典》记载了赫哲族的丧俗,男人死后第七天,女人死后第九天晚上会举行“出魂”仪式。
届时,生者会将已故之人的被褥铺好,摆上酒宴,家人及亲友站于炕下,向亡灵敬酒致祭。
数个小时之后,仪毕,视亡灵已被送出家门。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死者为大的丧葬观念之下。
这些繁琐的礼仪,虽有迷信色彩,但却是后人对于前者莫大的哀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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