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
(2022年第22号)
2022年10月3日,陇西县在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发现密切接触者1人在我县有活动轨迹,经风险研判,现就我县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向广大群众提醒如下:
10月3日12时04分至12时20分在陇西县蜜雪冰城翡翠新城店购物的人员;
10月3日12时35分至12时50分在翡翠广场名创优品购物人员。
请以上时段在相关场所有活动轨迹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3日
来源: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王艺铭
责编:陈隆
监制: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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