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热闻点评
01
《天津市加油站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获批
记者从市国资委获悉,由天津海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规划设计四院参与编制的《天津市加油站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已获市政府批复,目前正按照市、区两级动态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油、气、电等综合能源站的建设实施。其中,全市首批5座综合能源站正在选址落地。根据该规划,到2035年,全市加油站总体规模上限1300座,较现有数量增加近295座。(北方网)
点评:此外,《天津市加油站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确定了“降碳增新提质”策略,鼓励传统加油站向绿色综合能源站转型,在同等级占地规模基础上预留1000-1500平方米的发展空间,以兼顾加气、加氢、充换电、光伏等新能源设施,满足百姓未来多元化需求。这在规划层面为加油站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油、气、电、氢”绿色综合能源站。
02
兰州警方严打涉成品油违法犯罪活动
近日,在全市公安机关第三次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中,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中石油甘肃省兰州销售分公司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固、红古、永登、榆中、皋兰等区县12处涉及违法违规销售成品油的治安乱点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中,共强制关停撬装站2处,查扣黑流动加油车4辆,查封和拆除违法储存柴油油罐2具,取缔黑窝点2处,现场查扣柴油30余吨、价值30余万元。目前,涉案物品已全部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鉴定,涉及犯罪问题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兰州晚报)
点评:此外,兰州警方还通过奖励举报的方式打击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对以下4类违法行为,发现并及时举报的会获得1000元至20000元不等奖励:(1)非法经营加油站点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自备油罐(库)储存成品油的;(2)利用固定场所、流动加油车违法销售成品油的;(3)生产、销售无票、非标成品油的;(4)涉油在逃犯罪嫌疑人相关线索。
03
海口延长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补贴申报时间
记者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海口市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补贴政策自施行以来,在各相关单位积极密切配合下顺利开展,但受疫情等多种客观因素制约,为做好助企纾困工作,经研究,该局决定将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补贴申报时间延长至今年10月31日。(海口日报)
点评:海口每座加油站在理论上可获得补贴金额不超过5.9万元。申请补贴的加油站需要满足3个条件:(1)完成三次油气回收设施安装改造与在线监测联网;(2)油气排放符合要求的油品经营单位;(3)要求近三年内无环境违法行为。其中,第3个条件要求说明了加油站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
04
中石化云南石油开展商标打假行动,排查“山寨”加油站66座
今年以来,中国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以“打非治违”行动为契机,开展了商标维权专项行动,共排查出66座涉嫌商标侵权站点。目前,通过多种方式协同整治,侵权商标已全部拆除。(澎湃新闻)
点评:一些社会加油站仿冒国有品牌加油站的标志、装潢、设计,误导车主进站加油或消费的行为,不仅侵犯国有品牌加油站的权利,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因这种侵权行为被处罚、曝光的案例很多,殷鉴不远,加油站经营者应吸取教训,不要想着“模仿”知名商标节省品牌宣传成本或降低客户信任成本,要合法合规经营,通过物美价廉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公益形象吸引消费者、取信于社会,逐渐积攒人气和信任。
05
黑龙江某加油站因销售不合格乙醇汽油被罚5万多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十大行动典型案例(第六批),其中双河永恒加油站因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被处罚。2022年5月25日,勃利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勃利县双河永恒加油站经营的车用92号乙醇汽油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24日从中油某石化(辽宁)集团有限公司购进8吨,货值72821.24元,现已全部销售,无剩余,无库存,销售价格为8.26元/升,销售金额为88106.66元,违法所得15285.42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5285.42元;罚款36410.62元的行政处罚。(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加油站销售不合格的汽油、柴油产品,不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不利于自身长期经营。因为加油站违法行为的获利只是暂时的,被相关部门发现后,其违法获利就会被没收,并且还会被罚款、面临信用损失,失去客户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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