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烟台,发生了一件让人特别气愤的事。一幼儿园老师为了维持秩序,拿着剪刀对孩子威胁,结果伤到了孩子嘴部。于是,家长就赶紧报警了,涉事教工刘某某被依法进行行政拘留,还被幼儿园解聘了。
这名家长在看到孩子嘴巴受伤时心疼地哭了,她很气愤,就在群里跟家长们说了此事,发了一张孩子嘴部受伤的照片,其他家长也都感到很气愤,紧接着有一个家长也发了一张疑似孩子嘴部受伤的照片。
后来,经过网络的发酵,此事就被传成“多名儿童被老师用剪刀剪破上颚”,就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大家一听到这样的事情,就感到特别气愤。
不过,后来当地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发出了通报:经调查,涉事教工刘某某为维持课堂秩序,拿手工课使用的儿童剪刀比划、吓唬,触及某儿童嘴巴,致其上唇黏膜充血水肿,网传“剪破多名儿童上颚”说法不实。
我觉得,就算是只有一个孩子嘴巴因“剪刀触及”而受伤,这也是很严重的事情。
剪刀是危险的事情,老师们平常本来就应该做好安全管理,应该叮嘱孩子们注意安全才对。
这个老师怎么还用剪刀来威胁孩子们呢?幼儿园的孩子们是很顽皮,但是优秀的老师其实办法还是很多的。
如果老师面对孩子们的顽皮没有办法,那一定是她哪里出了问题。好的老师是懂得恩威并施的。这种通过威胁来让孩子们安静的老师是最没有本事的,也是能力很差的,更是人品有问题的。
这样的老师,幼儿园应该及早发现,然后清除出教师的队伍。
你看,这家幼儿园有监控,说明还是很规范的。
但是这个老师在这种有监控的情况下都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她的心得是多么狠呀!这些年来,类似伤害孩子的幼儿园已经有很多例了。这说明幼儿园在管理方面还是存在不少问题的。
首先,一个班应该有两个老师和一个生活老师。如果一个老师做出了这样的事情,为何其他老师不能出来制止或者向园方反映呢?难道是怕得罪同事吗?
我觉得,有不少行业都有连带责任,为什么幼儿园就不可以呢?
那比如说这个刘某某违法了,那其他两个老师如果不向园方反映的话,那幼儿园就把她们俩也一起处罚,轻则罚款,重则一起开除。
教育部就应该有这样的规定才对。只有其他老师敢于揭发检举了,每个老师才会不敢。如果看到了也不检举,那就是犯了“包庇罪”。
虽然这看起来不是很公平,但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避免和杜绝这样的现象。
要不然怎么办呢?
指望园长每天坐在监控面前检查吗?那是不可能的。监控只是一个摆设而已。
那些不喜欢孩子,对孩子没有耐心的老师,就去做别的工作吧。
不要硬赖在这个岗位上,一方面享受这个工作的安逸,另外一方面又对孩子们造成伤害。有的伤害,是影响到孩子们的一生的。
每次,一出了这样的事情,全社会就比较关心这个老师有没有教师证。其实,有教师证对老师的人品是做不到考察的。哪个人不会在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上表现得温柔亲切呢?
不会有人把自己不好的一面表现出来的。我觉得,最好有一个社会评价体系,让家长们来打分。
比如,一个女老师在拿到教师资格证以后,她来到一家幼儿园上班,如果家长对她的工作满意了,她就可以通过一级。然后,第二年,如果她还是表现得很好,那家长肯定还是很满意,那她就可以通过二级。
那她如果想一直升级拿到更高的报酬,她就不得不好好去努力,做一个有爱心有耐心的好老师。
总之,幼儿园的孩子太小了,不能把对优秀老师的评价标准就放在PPT做得如何,或者班级环境布置等方面,还是要听听家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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