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家住福州市正祥林语墅四期的刘女士向FM100.7福建交通应急广播报料称,她在进出小区停车库时被保安岗亭外的一条大狗咬伤,而令她不解的是,这条狗已经在小区里出现了许多天,却始终没看到物业人员将其控制处理。
据刘女士介绍,当天下午1点半左右,她送完孩子上学骑着电动车准备回家,刚准备通过地下停车库的闸机时,突然发现一条没有被拴住的黑色大狗从入口保安亭朝她冲了过来,刘女士避让不及,被咬到了大腿。
刘女士:“因为是骑着电动车所以是坐着的,狗直接就冲着我开咬了,咬完了狗又跑到保安亭那边去,保安就拿了个什么网把狗的嘴巴罩住了。因为那个狗好像听他们说除了咬了我后面又去咬了别人,但是被他们拦住了,这个狗应该是挺会咬人的那种。”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大腿上被咬出了一个牙印,同时还有淤血,当即她便自行前往附近的医院处理,但该医院没有狂犬病疫苗。随后小区楼管给她打来电话,安排了工作人员将她送到三甲医院打针,期间产生的费用均为刘女士自行垫付。刘女士说,这条大狗她早在几天前就留意到,没想到自己会被攻击。
刘女士:“就反正这几天好像都在,我们平时骑车没有特别去在意,觉得你不动它它应该不会咬你,骑车走就行了,谁知道今天还是冲上来了,因为是下坡所以骑得就没那么快。”
另据其他住在正祥林语墅四期的车友提供的一段聊天记录显示,小区物业人员在小区广场发现这只大狗后,初步判断为走失犬而非流浪犬,于是控制在岗亭附近,并正在向城管部门询问处理方式,不过刘女士表示,目前她尚未得到物业方面的解释,只有楼管告诉她后续将由保险公司赔付她的医药费。
接到报料后,记者致电正祥林语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证实了刘女士的遭遇,并表示将由品宣部门与记者联系。9月8日晚,福州正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陈先生答复记者称, 9月6日傍晚,小区保安在小区附近广场发现了这只攻击刘女士的狗,在场人员都说不是自己的狗,于是便将其驱赶到路边,但没想到这只狗当晚自己又跑了回来。
陈先生:“9月6日那天晚上狗在我们岗亭附近晃悠了一个晚上,就趴在树头下面,没吃没喝,我们心想你趴就趴吧,又没有干什么我总不能拿棍子去打你,因为我们看过去不像是流浪狗,并且很温顺的那种,所以我们就放那个地方也没去动它,就昨天(9月7日)下午的时候突然之间(攻击人)。”
陈先生告诉记者,意外发生之后,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将狗给控制住,并用尼龙绳拴在了马路对面的电线杆上,同时联系城管部门,但得到的答复却是这只狗更像是走失犬,应当报警处置。随后物业工作人员一方面协助刘女士就医,另一方面等待民警到场配合处理,由于公司购买了“雇主责任险”,因此由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陈先生:“我们今天也跟刘女士取得联系,买了牛奶之类的去看了她,表述了像这类事态的处置流程,目前保险公司也受理了这个案子,现在怎么处理我们也在等保险公司确认。我们也跟她讲了,如果你有涉及到后面的包括小孩要接送之类的,我们可以代劳,包括后面还要再打针,我们也给你送过去。”
陈先生说,根据专业人士判断,攻击刘女士的这只狗应该是黑背德牧,但辖区派出所并未接到类似犬只的走失报案,因此目前狗已由警方进行处置,后续情况公司也将继续关注。
针对刘女士的遭遇,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指出,倘若攻击刘女士的是一只流浪狗,那么考虑到物业可能没有尽到防止外来人员、动物进入小区的义务,可能需要由物业承担较大的赔偿责任;但如果是走失的狗伤害到了人员,则要根据狗主人属于小区外还是小区内来判断物业的责任大小。
周林律师:“如果是小区里面居民的狗走失了,那主要责任还是在小区居民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宠物导致别人造成了伤害,应该是由狗主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这条狗是别的小区跑到了她的小区里面,那这个小区在安防这块确实没做到相应的阻止。”
周律师表示,在能够找到狗主人的情况下,那就由狗主人来承担主要损失,但如果无法确定狗主人,那考虑到这类事件更趋近于意外,物业方面也并不需要承担过多的赔偿责任,更应当做的是加强管理,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文章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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