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马坡分公司因违反价格法,被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9.85万、没收违法所得48.5元。
相关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4月20日至5月3日,当事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马坡分公司)销售“立顿经典醇十年经典原味奶茶S1”开展促销活动,价签标示“标价4.40,原价14.90,促销日期04/20-05/03”。4月20日至5月3日,当事人按9.9元的价格销售5盒,按14.9元的价格销售2盒,按4.4元的价格销售6盒,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7盒,多收金额共48.5元。另查明,当事人在2022年4月13日至4月19日期间销售“立顿经典醇十年经典原味奶茶S1”最低价格为7.4元/盒,当事人标示14.9元的原价为虚构。
在今年7月1日实施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明确指出,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都属于典型价格欺诈行为。
资料显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2008年成立,注册资本23547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彭华生。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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