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4月27日,在上海普陀区举行的十万人公判大会上,32岁的王申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罪名是现行反革命。
王申酉出生于上海的一个工人家庭,自幼热爱阅读和思考,1962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物理系。由于对当时的教改持有不同的意见,王申酉在日记里写下了自己的看法。
不久后,他的日记被人偷看后揭发举报,王申酉被开除学籍,发配到农场劳动。1968年,他的家被查抄,他写的所有日记都被视为“反革命罪证”,他随即被逮捕入狱。
尽管如此,王申酉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在狱中写下了6万字的长书,详细阐述了他对历史和现状的看法。
1977年,王申酉被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