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3日,在福建的一辆押钞车上,一名押钞员突然把枪对准了另一名押钞员。
这天下午,保安公司的一辆押钞车如往常一样,从莆田某辖区的银行取走了当日的存款,然后向市银行的入库区飞驰。
车上有5人,司机、押钞员吴某和郑洪斌以及两名提款员。郑洪斌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吴某和两名提款员在后座。
当车子途径荔园大道坂头路段时,这里比较偏僻,郑洪斌突然用防暴枪指着吴某,让他把枪放下。大家都没当真,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司机还用手推开了郑洪斌的枪,说别开玩笑了。
这下郑洪斌怒了,咔嚓一下把子弹上膛,对着司机胸口就是一枪。
后座的三人惊恐万分,提款员一边打开车门,一边喊报警,郑洪斌胡乱地开了一枪。
此时押钞员吴某已经打开车门,子弹上膛,正准备还击。还是被郑洪斌抢先了一步,一枪击中的吴某的头部。
然后郑洪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钳子,打开钱箱,抢走里面的23万。
郑洪斌下车拦住一辆经过的“摩的”,以“演习”为名,让司机送他去天九湾“执行任务”。到了目的地,见郑洪斌没给车费,一脸凶相,司机也没敢要。
司机气不过,就特意留意了一下郑洪斌,发现他下车后进了一家路边的商店买了一个羽毛球拍套,把枪装进拍套里后,在路上拦了一辆车租车朝黄石方向去了。
案情重大,公安局出动2000多名警力,案发后仅仅12个小时,就将郑洪斌抓捕归案。
24日凌晨,大批特警蹲守在石狮市茂林路的一家拉面馆附近。5时15分,随着一声令下,特警队员冲上这家拉面馆的二楼,踹开房间的某门,将正在酣睡的郑洪斌按住。
在现场警方发现了防暴枪、6发子弹和抢劫的23万余款。
经审讯,郑洪斌35岁,曾当过兵,2006年7月进入保安公司做押钞员,并担任车长。
这年12月,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浏览了一个“六合彩”网站,赢了两注,这个网站的主人张某让他交了1000元的“税款”。之后连续没中彩,张某说可以赔郑洪斌3.5万元,不过要先“纳税”。
郑洪斌接连交了2000元“税款”后,赔偿依然遥遥无期,此时他发现张某在骗他,怀恨在心的郑洪斌就有了一个计划——劫运钞车,拿着防暴枪去张某报仇,然后拿着抢来的钱逃往国外。
只是郑洪斌做梦也没想到,还没来得及报仇,刚吃了一顿饭就落网了。
审讯中警方还发现一个意外的信息,郑洪斌平时生活糜烂,在老家有妻子,两人还有一个6岁的女儿,他却在南平还有一个老婆,两地奔波,过着一夫二妻的生活。
2007年1月26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郑洪斌死刑。只能说他自食恶果,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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