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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部门发文,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涉及住房、教育、就业……
近日,
经国务院同意,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7部门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
要求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民小生看到,
《意见》明确提出,
鼓励实行灵活工作方式,
解决职工育儿困难。
灵活工作方式,
怎么个灵活法?
《意见》指出,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 此外,《意见》还提到,推动用人单位将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相关措施,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学校、社区、群团组织等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 民小生常听大伙儿说,等娃儿三岁就好带啦,为啥?因为送去幼儿园了,家长轻松不少。以后,可能娃儿两岁就好带了!因为—— 《意见》指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意见》明确,2022年,全国所有地市要印发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带动地方政府基建投资和社会投资。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有地方已经先行一步!
民小生注意到,就在上周,浙江鼓励子女3岁内家长居家办公的消息上了热搜,引发一众网友羡慕。 浙江出台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子女3周岁内,鼓励用人单位允许适宜远程办公的职工采取居家办公和工位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各地要完善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生育相关假期及福利待遇。 此外,浙江出台的意见还指出,要完善托育服务体系。推动0-6周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一体化集成创新管理改革,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周岁幼儿。对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和小学生照护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编制实施托育人才培养培训规划,多渠道充实托育人才队伍。 民小生获悉,就在今天上午国家卫健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郝福庆介绍:国内调查显示,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城市中超过1/3的家庭有托育需求,但供给明显不足,特别是普惠性服务供不应求。 因而,此次17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重点围绕5个关键词下功夫,也就是“基本、普惠、投资、收费、减负”:基本,就是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就是着力增加普惠性服务。投资,就是加大投资支持力度。收费,就是规范各类服务收费。减负,就是减轻机构经营负担。
边工作边带娃
带娃办公两不误
生育,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民生幸福,一头又连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如何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让人民有意愿生,更有能力养,是当下值得讨论的问题。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此次17部门又联合印发意见,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养娃,一边是工作提供的经济保障不能丢,一边是子女的教育陪伴不能缺位,如何工作带娃两不误?此次意见也给出了可行办法,鼓励实行灵活工作方式。 疫情期间,不少企业探索出了一套远程办公模式,实践证明,在一些岗位,云办公现实可行。用人单位确实可以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 深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我们期待各地出现更多新尝试,全社会合力,撑起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未来。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责任编辑:刘烨烨
主编: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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