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门街道联调中心用一周的时间专门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调处难度之大,细节耐人寻味。
起因是因为政策原因,需限期在6月20日前对老猫洞片区仓库进行整体拆除,除了场主自行修建的钢架棚,租的商户无异议退了租金,还有11户商户自行修建但未到期需自行拆除后退还余期租金及保证金。
因前期双方均持观望态度,均未在期限内拆除完毕,直到7月18日,双方争议较大,才向西门街道联调中心申请调解,接到申请后,联调中心遂以合同纠纷进行调解,但打开合同,解除合同的程序如下:本合同约定解除,条件出现或法定解除条件出现后,解除权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向对方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本合同自该通知书送达之日解除,问题的关键来了,经询问双方,是否已经向对方送达《解除合同书》,甲方的答复是“我租的是场地,拿的是租金,不存在解除情况,”乙方的答复是“我们想观望一下而且钢架棚拆除需要时间,我们没拆完,所以甲方认为达不到解除条件,时间一拖再拖”,一条看似十分清晰的“教科书”式合同解除程序,因为时间节点而变得模糊起来,当日调解失败,双方不欢而散。
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争议的时间节点差越来越大,这就意味着双方损失和分歧越来越大,甲方损失的是场地不清场,新的业态无法启动,就没有租金再谈,乙方损失的是多一天不处理,就需要支付300至500不等的租金。
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双方调解成功,一场“教科书”式涉及45万余元的合同纠纷就此结案。
来源:西门街道
总编辑:田兴波 编审:周宗辉 王志凯
编辑:吴映璇 林泽霞
主办:凯里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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