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奇葩!有夫之妇汤某长期出轨王某、吴某等人,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秘密还是被其丈夫黎某发现了。黎某认为吃了大亏,与汤某商量对奸夫们实施仙人跳。
于是,汤某约情夫王某酒店开房。王某欣然赴约,其在酒店房间洗澡时,汤某趁机打开房门,黎某冲进卫生间将赤身裸体的王某拖出一番殴打,拍摄裸体照片,并进行了录音,再逼问王某私了还是公了。王某被迫以十万元私了。
几天后,二人又以同样的方法对情夫吴某实施仙人跳,吴某被迫当场两次向黎某转账约八万元。(来源:金溪县人民法院)
黎某仙人跳时提到私了还是公了。私了,就是出钱了事。至于公了,实在想不出这种情况如何公了,报警求助,警察不管,因为这不涉及违法犯罪,诉讼索赔,法院也不会受理,因为这不属于法院管辖。
正是由于丈夫在抓到奸夫后,没有法律途径救济,才导致很多命案发生,正所谓自古矫情出人命,此言不虚!目前法律对于夫妻一方出轨的,仅仅是在分割财产时对受害一方适当照顾。
黎某说的公了,应该不是走法律途径,而是将情夫偷情的事告知情夫的亲朋好友,甚至公之于众,使其名誉受损。
仙人跳,一般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当场实施暴力、当场取得财物的,也有可能以抢劫罪定罪。
本案中,黎某当场实施暴力,也当场取得财物,其行为是抢劫吗?如果仅从客观行为来看,确实有点像抢劫。但是,在仙人跳这类案件中,需要结合被害人的心态来确定到底是抢劫还是敲诈勒索。
黎某的殴打行为一是为了出气,也是为了索取财物做准备,但是这种暴力还不足以使得情夫陷入不能、不敢反抗的境地,未达抢劫罪所要求的压迫程度,其完全可以死活不给钱,坚持报警。
黎某拍摄情夫的裸体视频,还录音,等于是掌握了情夫做道德败坏的偷腥之事的证据,用途不言而明,不给钱就公开,一旦对外公开,情夫的名誉必然受损。情夫之所以交付财物,更多的还是基于自己名誉受损以及家人责怪的恐惧,迫于这种精神上的恐惧而交付财物的,更加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特征。
由此看来,黎某的行为还是敲诈勒索。法律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汤某和黎某共谋作案,根据共同犯罪理论,其也得承担同等责任。
黎某、汤某敲诈勒索累计约18万元,属数额巨大,鉴于二人有自首,退还全部赃款并取得两名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均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英国作家萧伯纳说过:情夫永远只是把出轨的女人视为玩物而已。你赞同这句话吗?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